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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選舉開支 按上網月費計長青網文章

2015年10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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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10月03日 06:35
2015年10月03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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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根據現行選舉法例,在facebook寫一個屬於選舉廣告的帖子都要計錢。但如何計算在免費平台上的使費?按選舉事務處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是可以根據上網費計算。


例子:候選人的家居上網月費為600元。在選舉的10月和11月期間,候選人利用該上網服務作與選舉有關的用途(例如在網絡日誌發布選舉廣告),根據候選人估計,使用時間一共是44日。因此選舉開支的計算是:


●2個月的家居上網月費總額:600元×2個月 = 1200元

●用作選舉有關用途的開支部分:

1200 ÷(31 + 30) 天× 44 日 = 86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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