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今年的十一國慶日,南丫海難三周年,維港復放煙花。
煙花之下,二十萬人夾岸慶祝,有人說,始終要面對現實。
事實上,在調查研訊逐一邁向尾聲之時,去年九月開始,家屬陸續獲取賠償,重過正常生活。
關於追討海難責任的記者會,早幾天只餘幾個零星的家屬,當中卻總看見失去兒子的古太,紅着雙眼,愈站愈前。
三年以來,她等待研訊完結、等待看到完整的調查報告、等待海事處承認責任,心力交瘁,好想早點結束追討的日子,可是到今天仍未等到失職的人承擔刑責。
如今,她由一個本來敬畏官員的小巿民,變成向司局長直斥其非的維權者;也由一個和善媽媽,變成自己眼中的潑婦。
她說,這個不似自己的自己,都是政府逼成的。
「普通一單意外,警察會主動調查,受害人自有保障,這是法治社會應有的。
我們呢?我們要自己去追討,不停被拒絕,受盡白眼」;政府為保障公職人員私隱拒絕公開人名,古太卻走投無路,為了讓更多人關注事件而四出做訪問,自揭隱私。
雪上加霜,痛上加痛,「政府是在加害家屬」。
煙花過後,翌日早上,她也正式入稟索償。
可是,對她來說,獲賠與否,事情並不就此完結。
她說,直至官官不再相衛,直至公義得到彰顯。
尋 被遮蔽的半份報告
距離煙花匯演開始尚有二十分鐘,古太兩眼濕潤,從本來看到煙花海景的家,慢慢走到樓下密閉的會議室,與我談起她其實並不想提起的傷痛。她總說,你不會明白的。
她說話並不伶俐,一字一句思前想後,雙眼之後,思緒很複雜,怕說錯了話,怕傳媒伺機誇大渲染,到頭來傷害了自己,也傷害了別人。她本來是個簡單的家庭主婦,但她已別無他法,認為只有繼續站出來,才能引起逐漸減退的關注,讓她可以繼續有力量,為死去的人討回公道。她囑咐我,不要把她英雄化,這樣會對事情不好。
「事情發生後,起初,大家(家屬)相當難過。(死傷)人數太多,香港開埠以來,未試過這樣大型的海上災難,整個社會很關注,氣氛很緊張。幾十個家屬,除了難過,還接觸到很多讓人不安的事情。那段時間好黑暗,整個世界好灰,很難控制情緒,不懂得處理。我是其中一個。」二○一二年十月一日晚上八時半,載有逾百人前往中環看煙花的港燈客船「南丫四號」,在南丫島對出與港九小輪海泰號相撞,南丫四號穿洞入水,數分鐘後迅即下沉,三十九人罹難,當中包括古太的幼子古文昌。
由不願看報道 到親自找真相
很快,港燈的員工組織主動聯絡家屬提供協助,也有議員、律師主動接觸,看有沒有事情可以幫上忙,因此,家屬不時會碰面,除了忙家人的身後事,各人的目標都一致,就是要追討責任。那時候,古太在家屬團體中,並不算是很投入。「有些家屬每日睇報紙睇新聞,跟進每個報道,這樣其實好傷心,愈看愈傷心。我當時處理細路仔(幼子)的身後事,他的同事、朋友紛紛問候,老實說,我根本沒精神看報道,也想避免見到難過的事,所以無理咁多。」兩個月後,由高院上訴庭法官倫明高率領的海難調查委員會展開聆訊,有家屬堅持每次都出席旁聽。古太到過幾次,每次都哭。
直至倫明高的調查報告在半年後、即二○一三年四月尾出爐,古太才開始認為事情不妥當,要親自看資料找真相,要造成意外的部門承擔責任,為兒子討公道。倫明高報告,長達二百三十八頁,狠批海事處審批驗船過程有問題,不過部分內容被遮蔽,特首梁振英公布時,解釋是因為兩個涉事船長正被起訴。古太拿着「一半內容被掩蓋」的報告,認為當中很多問題未處理,「我的丈夫,退休前是工程師,他看過報告,覺得很多失職的行為,像批圖那些,都有刑事成分,那些人是要負上責任的。為此,他認真去看英國關於海事的條例,才知道南丫四號的結構、設備、規格,若按英國的標準,根本不可以用來航海,完全不應該獲發牌。」議員、律師熱心幫忙,家屬常常到律師樓開會聽法律意見,「我也常常上去,想藉此看看有沒有可能對政府裏失職的人作出刑事檢控。我好早就有這個念頭」。海事處的職能,是確保港口運作和全港水域安全、保障香港註冊船舶的品質,要是體制裏的驗船人員做事馬虎、罔顧乘客安全,讓根本不適合在海上航海的「船」載客出海,最後釀成傷亡枕藉的災難,是否已近乎誤殺?現時協助海難家屬的議員涂謹申舉例,「海事處高級驗船主任經過訓練,若明知要驗船卻無做到,已可判斷對方是否抱着『是但』的心態,已足以構成刑事罪行」。
站前 把家事昭告天下
她想討回公道,首先是寫信給特首,結果當然是沒有結果。自此,她唯有鼓起勇氣,愈站愈前,找議員幫忙、跟傳媒打交道。沒錯,要鼓起勇氣,因為每一步都不容易。「這種災難、喪親,傷痛不是告訴別人,別人就明白。這段日子,我看到人們有不同的臉孔去看待一場災難,有些人,是真的會因此而避開你,我明白,中國人有忌諱,但他們不明白,這種時候,我們才最需要人關懷聆聽。所以,不難怪有些家屬不敢提起家事,搬了新居,也盡量對鄰居隱瞞。」
家屬總是想低調,不願意讓外人知道自己家裏出事,又何况要向傳媒說實情,把家事私隱昭告天下?喪親之痛以外,這大概是第二重傷害。海難後一年,古太踏出第一步,開始接二連三接受傳媒訪問,可是沒想到,傳媒嘩眾取寵,鼓起的勇氣,白白被出賣了。「那些根本不是事實報道,我看了,激到彈起,我媽看了甚至哭了出來。」所以,當政府一而再以私隱為由,把調查報告內容隱蔽,失職的公職人員一度全是無名氏,古太很憤怒。倫明高報告公布後,運房局隨即成立小組負責海事處的內部調查,去年四月,政府再次公布不完整的報告,四百多頁報告中只公開十多頁摘要,列出五大問題,沒有具體闡述,涉及海難事件本身或是調查海難事件的官員的名字都被遮蓋。後來允許議員和家屬查閱整份報告,不過要簽署保密協議,以符合私隱條例。「若是一單普通意外,警察會主動調查、拉人,受害人自有保障,北角(前年)有大廈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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