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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古龍對於台港讀者而言,其意義不僅是上個世紀的一位武俠小說大家,因其原著改編的影視劇集不勝枚舉,古龍可說是台港的特殊文化公共財。今年適逢古龍逝世卅周年,幾件不為外人熟悉的軼事,或許喚起我們對那個年代的美好回憶。
對台灣人而言,許多電視觀眾是因為古龍小說《楚留香傳奇》改編的電視劇,由鄭少秋飾演的盜帥,才開始認識港劇。那個時期,筆者正讀國中,正是升學壓力很大的時刻,導師三令五申不可看電視,但《楚留香》播映時間一到,大街小巷都可聽聞現已耳熟能詳的主題曲,港劇因此在台造成的轟動,令有關單位都必須出面關切。
那個版權觀念不健全的年代
時代推移,很多人早就淡忘港劇帶給台灣人視聽震撼的感受;也因為近年來台港的影視出版環境丕變,古龍小說原著,更引起大陸業界人士的興趣。古龍的故事架綱、人物、情節甚至對白,非常適合改編成影視作品,現在更由於新興媒體興起,伴隨手遊電玩等商品,加上大陸的龐大市場,古龍小說其實已令內行者看出它的無限商機。
古龍其人放浪不羈、縱情酒色,熟悉者說他是性情中人,但外界多視他為江湖浪子,有幾分他筆下人物楚留香的味道。當年著名的「吟松閣事件」,就是電視圈的同行要拉他敬酒,一言不合而遭人以扁鑽刺穿手臂,此後他創作能量大減,他的大弟子丁情(本名蔣慶隆)也才有機會在古龍生命的尾聲,除了鞍前馬後為他奔走之餘,還銜命為古龍代筆。
事實上,在那個版權觀念不太健全的年代,像古龍這樣起個頭,而由他人代筆完成的例子還真不少。《劍毒梅香》就是其一,有趣的是,代筆完成的上官鼎,正是後來當上行政院長的劉兆玄。
根據丁情的說法,古龍一生曾兩次明白表示要將著作權讓渡給他。其中一次是友人們在古龍天母家中打牌,酒後趁醉意,古龍不服輸,而以房子和小說版權下注,不料輸給丁情,他立馬寫下字據,卻被丁情當場撕了。後來病危之際,古龍又做如是決定,再度被丁情拒絕,目前可考的是,台灣風雲時代出版社長陳曉林曾對筆者證實上述說法,但因為書面不存在,當時也有幾分酒後玩笑話,現在已無人認真當一回事。
能否以制度保障智慧財產?
兩岸三地近來出版品流通似乎已日見暢旺,尤其台港兩地以正體字書寫,形成共同的文化景觀,更值得珍惜。古龍當年的作品,隨便舉例讀者就相當熟悉,如《流星.蝴蝶.劍》、《蕭十一郎》、《三少爺的劍》、《天涯.明月.刀》等等,這些台港兩地的小說或影視作品,逐漸在大陸也見到發行,但很多是盜版,甚至連丁情的作品也看到網絡上幾集就叫價600元人民幣,作者卻只能眼睜睜看到剽竊版大行其道。
《刺客聶隱娘》掀起新的武俠熱潮,台灣導演侯孝賢也再度被認為是「台灣之光」,然而時空變化,台港的未來能不能還存在肥沃豐沛的武俠創作能量,實在誰也不敢說。
我們除了緬懷這位江湖大俠的巨大身影,對包括大陸在內的廣大華人武俠市場尚有所期待,那麼不妨好好想想,到底能否以制度化來保障武俠創作的智慧財產。文化創意在大陸能不冒風險地賺錢,迄今為止,古龍死後卅年,還是個不着邊際的中國夢啊!
作者是台灣資深傳媒人
對台灣人而言,許多電視觀眾是因為古龍小說《楚留香傳奇》改編的電視劇,由鄭少秋飾演的盜帥,才開始認識港劇。那個時期,筆者正讀國中,正是升學壓力很大的時刻,導師三令五申不可看電視,但《楚留香》播映時間一到,大街小巷都可聽聞現已耳熟能詳的主題曲,港劇因此在台造成的轟動,令有關單位都必須出面關切。
那個版權觀念不健全的年代
時代推移,很多人早就淡忘港劇帶給台灣人視聽震撼的感受;也因為近年來台港的影視出版環境丕變,古龍小說原著,更引起大陸業界人士的興趣。古龍的故事架綱、人物、情節甚至對白,非常適合改編成影視作品,現在更由於新興媒體興起,伴隨手遊電玩等商品,加上大陸的龐大市場,古龍小說其實已令內行者看出它的無限商機。
古龍其人放浪不羈、縱情酒色,熟悉者說他是性情中人,但外界多視他為江湖浪子,有幾分他筆下人物楚留香的味道。當年著名的「吟松閣事件」,就是電視圈的同行要拉他敬酒,一言不合而遭人以扁鑽刺穿手臂,此後他創作能量大減,他的大弟子丁情(本名蔣慶隆)也才有機會在古龍生命的尾聲,除了鞍前馬後為他奔走之餘,還銜命為古龍代筆。
事實上,在那個版權觀念不太健全的年代,像古龍這樣起個頭,而由他人代筆完成的例子還真不少。《劍毒梅香》就是其一,有趣的是,代筆完成的上官鼎,正是後來當上行政院長的劉兆玄。
根據丁情的說法,古龍一生曾兩次明白表示要將著作權讓渡給他。其中一次是友人們在古龍天母家中打牌,酒後趁醉意,古龍不服輸,而以房子和小說版權下注,不料輸給丁情,他立馬寫下字據,卻被丁情當場撕了。後來病危之際,古龍又做如是決定,再度被丁情拒絕,目前可考的是,台灣風雲時代出版社長陳曉林曾對筆者證實上述說法,但因為書面不存在,當時也有幾分酒後玩笑話,現在已無人認真當一回事。
能否以制度保障智慧財產?
兩岸三地近來出版品流通似乎已日見暢旺,尤其台港兩地以正體字書寫,形成共同的文化景觀,更值得珍惜。古龍當年的作品,隨便舉例讀者就相當熟悉,如《流星.蝴蝶.劍》、《蕭十一郎》、《三少爺的劍》、《天涯.明月.刀》等等,這些台港兩地的小說或影視作品,逐漸在大陸也見到發行,但很多是盜版,甚至連丁情的作品也看到網絡上幾集就叫價600元人民幣,作者卻只能眼睜睜看到剽竊版大行其道。
《刺客聶隱娘》掀起新的武俠熱潮,台灣導演侯孝賢也再度被認為是「台灣之光」,然而時空變化,台港的未來能不能還存在肥沃豐沛的武俠創作能量,實在誰也不敢說。
我們除了緬懷這位江湖大俠的巨大身影,對包括大陸在內的廣大華人武俠市場尚有所期待,那麼不妨好好想想,到底能否以制度化來保障武俠創作的智慧財產。文化創意在大陸能不冒風險地賺錢,迄今為止,古龍死後卅年,還是個不着邊際的中國夢啊!
作者是台灣資深傳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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