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瑋康:泄密 說謊 誠信長青網文章

2015年10月10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10月10日 06:35
2015年10月10日 06:35
新聞類別
副刊
詳情#
【明報專訊】港大校委會最終否決物色委員會任命陳文敏的建議,整件事已演變到另一階段。演變的關鍵是,委員會內的本科生委員馮敬恩,揭露其中幾位委員反對任命陳文敏的所謂理據。這些理據令人「讚嘆」之餘,泄露委員會討論內容也引伸出一些有趣問題。由於泄密行為是違反委員會保密協議,有違誠信,所以泄密者被批評為「大話精」。究竟誠信在政治倫理有什麼地位?


兩個層次的真假

在校委泄密事件的所謂說謊問題,其實涉及兩個層次的真假。第一個層次是泄密的內容真假。究竟泄密的內容,是否如實報告當日各委員的發言?按現時各委員的回應,只是不斷批評泄密行為,並無否定泄密內容為假。但如果我們責難別人說謊,只是因為別人描述內容為假,其實根本不成立。因為一般人說話的內容,描述錯誤時有出現,很可能是因為說者認知能力不足,或者環境條件使說者有認知錯誤。


然而,如果我們知道說者故意誤導,就會判斷對方說謊。所以第二個層次的真假,則是指泄密者的意向。換言之,說謊之所以成立,一定是說者許下承諾,希望對方相信其意向為真;但實則說者的意向為假,根本不想遵守承諾。各委員加入校委會,必然要承諾遵守會內的規則,尤其是保密協議,與會者才可暢所欲言。簽署協議、契約,其實就是政治制度內許下承諾。若有委員違反這種承諾而泄密,等同騙取委員信任,也即說謊。


因此,如果我們單純以校委泄密事件來說,該泄密校委的誠信確有極大問題,「大話精」的批評也不為過。但校委泄密之事只是港大委任副校風波的一部分,前因後果不應該就此省略,好像任命副校一事從無發生。所以有人要責難泄密校委的誠信破產,只是想轉移視線。如果論及意向不真的說謊問題,其他校委又是否有同樣問題?


非學院標準處理任命 集體說謊

副校任命一事另一個關鍵,是候選人的學術地位。按泄密內容,某些校委認為,候選人無博士、名望差、期刊文章引用率低,甚至無慰問校委受傷等,都可以成為否定候選人的理由。其後眾多媒體、社交網絡已從候選人之名銜、名望、學術成就舉出大量證據,筆者就不再重複。這些反駁的證據,有些只需一般上網搜尋便知,有些則是熟悉學術行政的人才知。但這些證據並非難找,也非難懂。稍有識見之人,只需花點時間了解,便知副校候選人的學術地位並非如校委所說這麼差。


但有趣的是,這些反對副校任命的校委,究竟是否對這些大量證據一無所知?如果真的不知,那麼這些身為專業人士之校委的無知程度令人擔憂。但如果不是無知,則他們一定是按另一重非學院標準,處理任命事宜。但眾多校委又不表明這種非學院標準意向,於是再用學院標準包裝否定任命理由。這種非學院標準,很明顯指向政治取態。這些校委的做法,難道不是說謊嗎?而且不是一人,而是眾多校委集體說謊。所以這些校委,不是無知,而是說謊。為港大長遠利益設想,絕對需要更換校委。


相比泄密行為,這種集體說謊,使用非學院標準處理學院事宜的後果,影響港大長遠利益嚴重得多。如果集體說謊可以不了了之,以後學院人事之事便不再講理,反而成為爭權論勢之地。如果校委會還講道理,泄密一人要革除,集體說謊的校委也要同樣革除。


作者是旅德學者

0
0
0
書籤
留言 (0)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