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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委會拒查陳以誠 截指童父母覆核勝長青網文章

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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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10月13日 06:35
2015年10月13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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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有「兒歌醫生」之稱的醫學會副會長陳以誠,2009年為14個月大男嬰治療手指割傷,男嬰傷口受感染,右手半隻無名指壞死要切除,其父母興訟向陳索償獲賠51.9萬元,稍後更向醫委會投訴陳,但醫委會拒絕召開聆訊,男童父不服提司法覆核,昨獲判勝訴,高院將案發還醫委會,並下令30天重新成立初步偵訊委員會處理事件。


官指缺完整利益申報制度

法官指出,初步偵訊委員會處理投訴時缺乏適當指引及架構,又沒有完整的利益申報制度。法官認為,專業失當投訴必須適當及有效地處理,以保障公眾的信心及維護醫生的專業。


申請人羅耀偉(譯音)2010年1月8日,向醫委會投訴陳以誠涉及專業失當,要求醫委會向陳展開調查。醫委會旗下初步偵訊委員會於兩年多後回覆,沒有證據顯示陳涉及專業失當,拒絕展開調查及聆訊。


【案件編號:HCAL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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