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創業板股價波動,雖云高風險是其特定屬性,但是今年以來,在創業板新上市的公司,股價暴起暴跌,經常使人嘖嘖稱奇。近日,證監會主席唐家成表示有完善機制審查創業板新上市公司,若發現市場價格和運作異常,證監會將跟進,云云。若此乃反映證監會釋出信號,將採取措施加強審查新股在創業板上市,值得歡迎,因為證監會有責任維護市場秩序和上市公司的質素,確保投資者、特別是小投資者的利益不會在不合理情况下遭到侵損。
企業上市為賣殼
創板淪「啤殼」樂園
今年以來,已有27家公司在創業板上市,掛牌首日收市價較配股價動輒有5倍、10倍升幅,更有超過20倍者,極其誇張。這類股價大多在暴升之後暴瀉,從高位累跌八九成已經司空見慣。從任何角度審視,這類公司股價起跌不能以正常視之,因為炒賣而顯露的非理性行為,與其說是投資,不如說是瘋狂賭博更為恰當。
創業板目的為使風險較高而有創意的企業,較容易透過上市集資,繼續發展;歷來不乏在創業板上市的公司,透過發債和向銀行融資、營運成功並轉到主板的例子。不過,近年有公司目的為賣殼而在創業板上市,在內地企業需求殷切下,賣殼賺數億元的交易成為新常態。這種現象,業界戲稱為「啤殼」。有意見認為創業板新股上市門檻被濫用,變成「啤殼」樂園。日前唐家成會見傳媒時,表示「殼股」是否符合市場正常運作,值得研究;若企業上市只為賣殼而無實際業務,就不應該申請上市。
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一貫自詡金融基建健全,規管嚴格。在創業板上市的公司,同樣需要保薦人,若公司上市只為賣殼,涉及的業務資料數據是否符合要求,有理由提出商榷。不過,現實上接連出現為「啤殼」而上市,則保薦人的質素就成為疑問,香港市場的監管質素,會受到一定程度影響。
在創業板上市的公司,股份只向專業投資者配售,一般散戶無緣在掛牌時持貨,但是由於股東基礎狹窄,只要少數股東舞動(即使是一兩個股東),股價都會大起大落。散戶只能在二手市場按升逾倍數計的股價追入,即是按現行設計運作,散戶要參與創業板新股上市的買賣,注定出價高過配股價,對散戶而言絕不公平。創業板上市的新股,因為股東人數少,容易「貨源歸邊」,只要有人操盤,不對稱買賣的結果,誰是贏家或輸家,自不待言。
創業板上市公司風險極高,股份不配售給散戶,其實是在制度設計上,不期望散戶參與買賣。可是,這類股份在上市前,市場名嘴或傳媒專欄作者多有議論,另外也會有莊家或股票經紀建議散戶買入,而在股價以倍數暴升之時,不排除有散戶的博弈意識油然而生,投入資金以小博大,那是完全有可能並可以理解。贏家輸家就是在這種情况下判別出來了。
有人形容,創業板新股股價起落,人為因素十分明顯,其不公平、不合理之處,較諸賭場尤有過之。現實是:只有開賭的人成為億萬富豪,幾時見過賭仔發達?即使這類創業板新股買賣是姜太公釣魚、願者上釣,與人無尤,但是證監會作為市場設計者和監管人,仍然有責任減少散戶面對的風險。只有證監會盡了努力和責任,屆時散戶仍要「本死食河豚」,那就是找死,怪不得任何人了。
強化保薦人責任
擴大股東基礎減操控
證監會就加強審查創業板新股上市,要顧及平衡創業板的特質;若管死了,企業未能集資發展,也是失敗。從近期調整看來,創業板上市仍由港交所上市科審批,一些較複雜的申請則須由上市委員會批准,或許是因應了創業板實際需要的改變。除此之外,有3點值得證監會考慮。
首先,強化對保薦人的要求。企業公司申請上市,保薦人的角色可說是把守頭關,若它善盡責任,則只求賣殼、並無實際業務的公司上市機會將大減,散戶成為羊牯的機會也相應減低。對保薦人的要求,其實也是維護本港國際金融中心令譽,證監會理應義無反顧地推動。
其次,就創業板新股上市作更多規定,以進一步區隔散戶。如美國方面規定,不符合在主板上市的企業公司,傳媒不作報道,股票報價機不顯示這類股票的股價等,盡量使散戶較難接觸到相關資訊,減低其炒賣意欲。
第三,目前在創業板上市的公司,只需向100名專業投資者配售股票,因而出現股票過度集中,容易人為操控的流弊,業界建議擴大創業板公司的股東基礎,降低少數股東對股價舞高弄低的能力。另外,有業界建議在這類上市公司的名稱前加上符號,作風險提示。這些建議,都值得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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