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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裁判官投訴不涉刑事成分長青網文章

201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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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10月14日 12:00
2015年10月14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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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前裁判官黃汝榮今年4月向警方提出刑事投訴,指控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和兩名裁判官「妨礙司法公正」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警方就該投訴有否揭露刑事罪行而向律政司尋求指引。律政司今日發表聲明,指該投訴在法律和事實上均沒有揭露任何刑事罪行。律政司已知會警方有關結論。

 

聲明表示,黃汝榮針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總裁判官李慶年和主任裁判官吳蕙芳提出刑事投訴,指該三名司法人員游說他發出電郵,撤銷對高等法院暫委法官司徒冕的投訴,剝奪他作出內部紀律投訴的合法權利。

 

為免予人偏頗的觀感,並在信納刑事檢控專員在此事上並無利益衝突下,律政司司長授權刑事檢控專員處理此案,並向海外御用大律師取得獨立法律意見。

 

刑事檢控專員經小心考慮證據,包括黃汝榮提供給警方的陳述書,並考慮御用大律師的法律意見後,認為黃汝榮的投訴並無揭露任何刑事罪行。

 

聲明指,律政司處理刑事投訴,一般只會在刑事審訊過程中深入討論案件細節。然而,案中的投訴詳情已在公眾層面廣為披露,且涉及對司法人員非常嚴重的指控,基於公眾利益,律政司認為應解釋就該案給予警方的法律意見,即為何即使以最寬鬆的尺度去考慮,黃汝榮的投訴也沒有披露任何刑事罪行。

 

投訴摘要、海外御用大律師的法律意見和律政司的結論詳情可參閱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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