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國慶長假期間讀完《天朝的崩潰:鴉片戰爭再研究》,作者茅海建先生對12位在戰爭中負有重大責任的人物進行了梳理。在茅先生看來,其中有4位對待「夷人」的態度較為鮮明:耆英、黃恩彤屬於「柔夷」,劉韻珂為「陰制」,林則徐採取「對抗」;道光皇帝在上述三者之間游移,剩餘琦善、伊里布等7人則是「毫無反應」。
從茅先生的盤點中不難發現,上述重臣裏運氣最好的當屬劉韻珂,因其為「交戰各省督撫級大員中,唯一未獲咎處反而得到升遷之人」。這自然與劉的「乖巧」密不可分,最明顯的策略莫過於其在福州「陰制」夷人之舉,絕對稱得上另辟「抗夷」之蹊徑。據稱,劉明裏遵守《南京條約》規定,但暗中從本地商人入手,想方設法勸喻或阻撓福州各路商賈與外商交易,一度令英美等國誤以為福州無利可圖,計劃調換溫州為通商口岸。
「規範」為名 傳達另一番意圖
劉的「陰制討巧」不失為為官、為政的一條通道,而其也未隨時代更迭而作古,反而被時人發揚光大。比如長假交運部發布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
從表面看,辦法的出台是對於包括手機Apps在內的網絡預約車輛的管理從無到有,給了「專車」名正言順運營的機會,算是制度上的進步;但就內容而言,完全是以「規範運營」為名的各類箝制,傳達出另外一番政策意圖。
根據徵求意見稿,網約車被納入的士管理體系,車輛使用屬性需要登記為運營車輛,報廢年限與運營車輛的8年一致,司機需取得相應的駕駛證並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驗。但同時規定又將網約車與的士相區別,例如網約車輛不允許巡遊攬客,需經網絡平台接單,且只能接入一個平台;雖然辦法中未規定專車價格,也留下了市場調節的口子,但明確不允許低於成本價促銷。
也就是說,接入網絡平台的車輛不可接受乘客揚招,接單的機會遠不如的士,但報廢年限卻要與每天行駛大約20小時的的士看齊,從15年以上統一縮短到8年,意味着私家車運營成本大幅提高。同時,網約車價格不允許低於成本價,而所謂的成本價雖然尚未指明,但可以猜想的是,這又在各地方政府拿揑範圍內,即便不會像傳聞的那樣較的士高出五成,但幾乎肯定不會更低,意味着平台大力度的補貼或將成為歷史。
由此可見,若按上述意見執行,不僅抑制高端私家車接入的意願,也會令乘客熱情減弱。慢慢地,毋須政府大張旗鼓地放蛇執法,也毋須的士司機公然抗議,網約車自然便會被「陰乾」,市場又會逐漸回到原先的格局,惟令乘客和車主受傷,巨大閒置資源浪費。
作者是內地資深傳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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