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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內地旅客苗春起本周一疑在珠寶店外遭毆打身亡事件,警方拘捕4人,其中內地男領隊劉洋及本港持牌男導遊胡彥南同被控1項誤殺罪,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還押候訊。控方庭上透露,胡彥南警誡下承認曾經腳踢事主,但聲稱對方案發時非常暴力,他出手只為調解及制止暴力。
稱死者當時非常暴力
根據控罪,首被告胡彥南(44歲)及次被告劉洋(32歲),於本月19日在九龍城民樂街20至28號地下的「蒂亞鑽有限公司」外非法殺死男子苗春起。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庭上應控方要求,將案押後至12月22日再訊,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做毒理和法證分析、追緝在逃者及尋找目擊證人。控方指仍有1至2人在逃,並指本案很大機會轉交高院審理。
內地領隊否認襲擊任何人
控方透露,首被告胡彥南警誡下承認,曾把事主的女同事帶到涉案珠寶店外,並在店外踢事主。次被告亦承認把事主的女同事帶到店外,但否認曾襲擊任何人。閉路電視片段則顯示,事主及其女同事案發時被數人帶到珠寶店外,並遭拳打腳踢。控方續稱,首被告1991年有一項與交通有關案底,次被告則持雙程證來港,有效期由本月18至25日。
控方說案件控罪嚴重,而且針對兩被告的證供很強,故反對被告保釋申請。首被告一方申請保釋,稱願提供10萬元現金及10萬元人事擔保,又指事主案發時非常暴力,首被告出手只為調解及制止暴力,案發後一直配合警方調查;次被告沒有保釋申請。裁判官最終拒絕首被告保釋,並解釋指現時仍有疑犯在逃,而且首被告面對的控罪嚴重,有潛逃風險。
【案件編號﹕KCCC3611/15】
稱死者當時非常暴力
根據控罪,首被告胡彥南(44歲)及次被告劉洋(32歲),於本月19日在九龍城民樂街20至28號地下的「蒂亞鑽有限公司」外非法殺死男子苗春起。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庭上應控方要求,將案押後至12月22日再訊,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做毒理和法證分析、追緝在逃者及尋找目擊證人。控方指仍有1至2人在逃,並指本案很大機會轉交高院審理。
內地領隊否認襲擊任何人
控方透露,首被告胡彥南警誡下承認,曾把事主的女同事帶到涉案珠寶店外,並在店外踢事主。次被告亦承認把事主的女同事帶到店外,但否認曾襲擊任何人。閉路電視片段則顯示,事主及其女同事案發時被數人帶到珠寶店外,並遭拳打腳踢。控方續稱,首被告1991年有一項與交通有關案底,次被告則持雙程證來港,有效期由本月18至25日。
控方說案件控罪嚴重,而且針對兩被告的證供很強,故反對被告保釋申請。首被告一方申請保釋,稱願提供10萬元現金及10萬元人事擔保,又指事主案發時非常暴力,首被告出手只為調解及制止暴力,案發後一直配合警方調查;次被告沒有保釋申請。裁判官最終拒絕首被告保釋,並解釋指現時仍有疑犯在逃,而且首被告面對的控罪嚴重,有潛逃風險。
【案件編號﹕KCCC36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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