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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迦慧:強積金對冲令長者更窮 政府應帶頭取消長青網文章

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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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10月29日 06:35
2015年10月29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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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特區政府在剛過去的扶貧高峰會上公布了《2014年香港貧窮情况報告》(下稱報告),顯示去年全港整體貧窮人口雖然輕微減少,但滿65歲的貧窮長者數目不跌反升,增加9000人,幾乎每3位長者,便有一位貧窮。政務司長林鄭月娥在會上特別提到長者貧窮問題,指出人口老化與長者貧窮息息相關。樂施會同意長者貧窮問題需要特別關注,更關心如何早一步避免基層工友退休後陷入長者貧窮的困境。


報告指出現時有約20萬在職家庭處於貧窮,而我們的研究更顯示有逾半(101,600戶)在職貧窮家庭,收入低於相應住戶人數的平均綜援水平,當中只有約7500在職家庭在綜援網內,其餘絕大部分並沒有申領綜援。可見在職貧窮家庭願意自力更生,期望以工作收入擺脫貧窮,但當工友隨年漸老,失去工作能力,若沒有足夠的退休儲備,實難以負擔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開支,甚至被迫跌入綜援網。


強積金作為香港退休保障的支柱之一,對於基層工友尤其重要,可是其「對冲機制」卻容許僱主可提取其供款部分支付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令基層工友的強積金所剩無幾,失去退休保障。強積金本為保障打工仔退休生活而設,但根據強積金管理局的統計數字,在2010年至2014年5年期間,已有超過123億強積金被對冲,佔被提取強積金總額的三成;單是2014年,已經有超過30億強積金被對冲。


低薪工友 影響最大

對冲機制影響最大的是低薪工友,根據現時法例,若基層工友月入低於港幣7100元,則毋須供款,而他們的強積金儲備就完全依靠僱主供款。樂施會估算2014年有超過26萬名基層工友賺取的工資在此水平以下。假設一位月薪7100元的基層工友工作兩年後被解僱,他從僱主供款部分所得的強積金為(7100元×0.05×24月)8520元,而應得的遣散費(最後一個月的月薪×2/3×工作年期)則為(7100元×2/3×2年)9467元;在對冲機制下,僱主扣除以往為僱員所供的強積金後,只需額外向工友補償947元。工友則失去全部的強積金。


從事外判工的低薪工友更是受對冲機制影響最嚴重的一群。在外判合約制下,不少外判工每隔2至3年便需要面臨被遣散後重新聘請,其強積金因而面對多於一次對冲而被大量蠶食。單是政府在2014年已聘用超過57,000名合約外判工,逾九成在房屋署、食物環境衛生署及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工作。政府作為最大的僱主,竟容許外判商對冲強積金,外判基層工友的強積金因此不斷定期被吞噬,年老後更容易被推到貧窮邊緣,需依靠各種社會福利去應付生活開支的機會亦會增加,變相由整個社會承擔強積金對冲帶來的惡果。


對冲機制 安排過時

對冲機制由來已久,隨着社會的改變,現在是時候需要檢討和修正此不公義的制度。《僱傭條例》早於1974年加入遣散費保障時,已容許僱主以他們在僱員退休計劃中的供款或年積金抵消遣散費;到1986年加入長期服務金的保障時,同時將長期服務金納入可抵消範圍內。直至1995年政府制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時,為爭取商界支持設立強積金,政府對僱傭條例及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同時作出修訂,使對冲安排亦適用於強積金的累算權益,是受制於當時社會環境下的折衷安排,以平衡僱主及僱員的利益。強積金因而順利推出,卻延續了「對冲機制」這個不公義的制度,政府不能因為問題「老、大、難」就不處理。強積金計劃實施已經15年,現在是適當時間探討如何取消對冲機制,令工友得到合理的退休保障。


就如何取消強積金對冲機制,樂施會促請政府一方面與勞資雙方商討,尋求各方認可的解決方案;另一方面,政府作為全港最大僱主,有責任率先取消強積金對冲,保障其合約制及政府外判工的強積金權益。


政府過往亦曾經帶頭保障工人權益。早在2004年,政府已在當時的外判服務合約加上強制性工資規定,作為審批標書的原則,保障了非技術工人的工資水平。樂施會期望現屆政府能展現承擔,在施政報告提出率先取消強積金對冲,於現時的標準合約或招標公告中加上規定,禁止政府外判服務承辦商將僱員的強積金抵消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向全港所有僱主樹立良好榜樣。目前勞資雙方在這個議題上仍有分歧,然而政府先走這一步卻是實際可行,並能令大量外判工受惠。


樂施會認為,工人付出勞力,應可負擔基本的生活需要,令退休後也可過安穩的生活。很多工友畢生也在工作,但強積金對冲機制卻不斷蠶食他們應有的保障,絕對是一個不公義的制度。我們期望現屆政府先以身作則,並促進社會各界達成共識,盡快全面取消強積金對冲安排,以保障基層工友的退休生活,長遠有助紓緩長者貧窮問題。


作者是樂施會香港項目高級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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