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37歲的Peter受聘於某國際成衣品牌,年初升職後,被委派到柬埔寨工廠擔任廠長,需長期駐守當地,負責管理其品牌的製衣生產。碰巧新婚太太Candy此時懷孕,所以她搬回香港養胎,打算待年底兒子出生後才一同回柬埔寨與Peter團聚。
Peter今年面對工作、家庭以至生活環境上的轉變,經過9個月的適應期後,生活已漸漸重上軌道。Peter一直有購買保險的習慣,由於兒子快將出生,他亦開始關注自己現有的保險包括人壽、醫療危疾及意外保障對家人是否足夠。
人壽保障以受保人身後的未償還責任及債務計算。Peter原有一份保額達200萬元的定期壽險。當初投保時,Peter並未結婚,而此保障是留作如意外身故後給父母生活費之用。現時Peter並沒有新增債務,但隨着結婚產子這些人生經歷發生後,身後未償還責任就有所增加。如Peter不幸離世,他希望能為太太準備生活費直到她退休,以及兒子成年前的生活費用。以Peter原定退休年齡60歲計算,他需為同齡的太太準備約552萬元生活儲備(每年生活費約24萬元×23年);而兒子方面,他需準備約216萬元的生活儲備(每年開支約12萬元×18年)。換言之,Peter需額外投保一份768萬元的人壽保障。
Peter的公司提供了不錯的醫療福利給他本人,而他另外也持有一份獨立醫療保險。此保險所保障的醫療開支是參考香港一般私家醫院大房級別的費用,個別保障項目(如住房及膳食費、深切治療費、醫生巡房費等)設有最高保障額。倘若實際醫療費用超出最高保障額時,Peter便須要自付差額。
由於柬埔寨的醫療開支與香港不同,故筆者建議Peter改投全數賠償的醫療保險計劃。此類計劃與傳統醫保不同,顧名思義,全數賠償的醫保計劃並未就醫療開支設個別最高保障額,所有主要醫療開支均可獲全數賠償。因公司已為Peter提供每年10萬元實報實銷的醫療保障,筆者建議他可選取有較高墊底費的醫保計劃,以降低保費支出。
改投全數賠償醫保 針對居港醫療開支
醫療保險是為受保人支付住院的實際開支,而危疾保險則是一筆過的賠償,以應付長期抗病時的日常開支。Peter現持有一份終身危疾保險,保障額是80萬元。一般而言,高收入人士的危疾保障額以受保人的2至3年開支作基準,再加上預期的醫療費用。因此,筆者亦建議Peter多買一份114萬元危疾保障(每年家庭開支48萬港元×3年;再加上預期醫療費用50萬元;減去現有危疾保障80萬元)。
意外保險是為了保障受保人因遇上意外而造成喪失工作能力、傷殘、甚至身故而設。通常保險公司會根據受保人的受傷程度而作出一筆過的賠償。意外保險的保障額通常參考人壽保障額。因此,Peter可以投保一份約468萬元的意外保險(父母生活費200萬元+太太生活儲備552萬元+兒子生活儲備216萬元-現有意外保障500萬元)。
隨着家庭的經濟狀况轉變,保障需要或有不同。太太及兒子同為家庭核心成員,因此,Peter應以家庭整體出發,定期檢討三人的保單。檢討保障後,下一步是制定短期、中期及長期的家庭目標,再按目標的重要性作儲蓄及投資的分配。要確保健康的家庭理財,筆者提醒Peter需定時檢視收支預算、做好風險管理、及早訂下理財目標及相關投資策略、再落實執行。
吳婉奇
康宏理財服務有限公司 聯席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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