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上訴聆訊昨踏入第4日,控方的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繼續陳辭,他強調前政務司長許仕仁位居要職,收取新地高層的「甜頭」已屬行為失當,並批評他此舉出賣忠誠,亦是違反誠信及不誠實的瀆職行為,令公眾失去對他的信心,已足夠入罪。Perry又引用前高級警司冼錦華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案例,指他案發時作為高級警官,接受別人提供的免費性服務「甜頭」,反問公眾如何能對他有信心。
控方引警官接受性服務定罪案例
代表郭炳江的英國御用大律師萬江儀(Clare Montgomery)其後反駁,指控方只是不斷強調許仕仁有「作出優待的傾向」,卻由始至終未能證明許仕仁有實際行動回報新地。她又舉例,一名大律師若搬離他原有的大律師辦公室(chambers),一般須預先6個月通知或繳付通知金。若該大律師獲司法機構委任成為法官,而他獲得辦公室的其他大律師同意,豁免他6個月通知金,雖然他成為法官後沒透過行動給予回報,但難道會令他干犯行為失當的控罪?她又打趣說,法官其實很「貧窮」,故其辦公室的前大律師同事很可能會豁免其通知金,此說法引起哄堂大笑。
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質疑,豁免通知金與該未來法官的工作有何關係。萬江儀回應說,當該大律師成為法官後,審案時遇上以前在同一辦公室共事的大律師,而對方又有份豁免他的通知金,根據控方的說法,他便有機會被定罪。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