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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昨日刊憲公布,將在本月25日向立法會提交有關強積金的修訂條例草案,冀在明年底引入俗稱「核心基金」的「預設投資策略」。
收費上限料逐漸下調
是次立法將規定每個強積金受託人必須設有核心基金,當計劃成員沒有作出投資選擇時,他們的供款會自動轉入核心基金。積金局在2013年的調查發現,24%的市民從未選擇強積金的成分基金。積金局執行董事馬誠信估計,當中涉及約500億至1000億元。
法例同時訂明,核心基金的管理費上限為0.75%。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張國財表示,收費上限低處未算低,估計在一兩年後,當基金的規模增加,收費上限有進一步下調的空間。
張國財表示,法例生效後,受託人須向沒有作出任何投資選擇的人發出書面通知,如在42日內不選擇強積金的投資範圍,他們的強積金將被轉移至核心基金。
年輕成員高風險投資設定六成
以往「打工仔」若沒有作出投資選擇,供款會轉入積金商自定的預設基金,但市面上的預設基金沒有投資規限,收費亦過高。
這次立法規定,成員在50歲以下而不作投資選擇,供款會放在「核心累積基金」,60%投資在高風險的股票,40%投資於較低風險項目,例如債券。現時市場上同類基金的10年平均回報率約為4%。
在成員達到50歲,其資產將逐步轉移至「65歲後基金」,直至65歲,高風險與低風險資產比例為2比8。由於風險較低,回報亦不高,同類基金的10年平均回報率約為3%。
至於核心基金的投資內容,政府只概括要求基金配置在高風險資產的比例,但無意硬性規定實際投資內容,基金經理可自行設計。積金局投資規管主管姚尚敏表示,正研究定下參考性的投資組合,以供業界跟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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