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學生單程票無優惠 政府﹕毋須改長青網文章

2015年11月12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11月12日 06:35
2015年11月12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運輸及房屋局昨日回覆立法會議員范國威的書面查詢,指今年上半年有4017宗違規使用港鐵單程特惠票個案,被罰交附加費,數量為去年全年同類個案的75%,今年上半年有106宗個案轉交裁判法院審理,當中21人被定罪,罰款500至1000元。


半年4017宗違規

范國偉在提問中指出,有學生忘記攜帶學生八達通,使用車費相若的特惠單程票乘車,被港鐵職員發現而被徵收500元附加費,運房局引述港鐵指現已有清楚指引,說明學生優惠與特惠單程優惠不能互通使用,安排上運作良好,毋須改變,會按需要作檢討。


學生用特惠票罰500元

根據港鐵《車票發出條件》,若乘客未能出示資格證明以證實其合乎使用車票的資格,可被視為無繳付車資,須交500元附加費。而特惠單程票只適用於長者及小童,12歲或以上的學生須使用學生個人八達通卡方享學生優惠。


職員在處理使用特惠單程票違例個案時,可因應個別情况,考慮發出書面警告或徵收附加費。

0
0
0
書籤
留言 (0)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