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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建源:不問動機 逢「偷」必錯? 回應教聯會王惠成先生長青網文章

201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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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11月13日 06:35
2015年11月13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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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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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副主席王惠成先生於昨日《明報》觀點版撰文批評我對港大校委會會議偷錄事件的立場,並指我無力分辨簡單直接的道德對錯,更用校園偷拍類比校委會泄密事件。筆者對於王先生把一般校園偷拍和校委會泄密相提並論,感到十分驚訝。校委會偷錄事件存在爭議,在於這次偷錄緣於港大校委會拒絕公開交代否決副校長人選的理據下才會發生,內容涉及重大公眾利益,關係到香港大學的院校管治問題。王先生把校園欺凌、學生以嘲笑玩樂為目的的偷拍行為作類比,絕對是「風馬牛不相及」。


涉及公眾利益的泄密

王先生的文章其實只有一個論點,就是任何情况下偷錄偷拍也是錯。我相信沒有人會同意一些無意義的偷錄或泄密行為。可是這次泄密風波的背景是校委會企圖黑箱作業破壞校委會處事傳統,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我們不能簡單作出結論,必須分辨清楚泄密者的動機。


事實上,過往不論本地或外國涉及政府高層的醜聞,若非有「吹哨者」(whistleblower)挺身而出把一些被政府或相關機構列為機密的資料外泄,公眾根本無法得悉這些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的醜聞。著名的例子有1972年美國「水門事件」中向記者告密的線人「深喉」(Deep Throat)。「深喉」泄露了國家機密,卻是為了揭露更大的不公義,維護人民的利益,最終令尼克遜總統下台。以王的邏輯,「水門事件」中的道德判斷豈不是變了要反對泄密、譴責「深喉」?


道德判斷不一定「簡單直接」

王先生在文章提到校委會泄密是「簡單直接的道德對錯」,又謂「『偷』,再也明白不過,就是一個負面行為」。社會上大小議題,有些事情是存在明顯的道德判斷,有些則存在爭議,絕非可以簡單判斷。從教育心理學的角度,人類作出道德判斷的複雜性,也跟年齡和成熟程度相關。美國著名教育心理學家柯爾伯格(Lawrence Kohlberg)便創立了道德發展階段理論,他提出著名的「漢斯偷藥」(Heinz Dilemma)例子。主角漢斯的太太患上一種特別的癌症,而只有一種十分昂貴的藥物才可治癒她。漢斯四處借錢仍不足付藥費,又懇求藥物的發明者減低售價卻被拒。結果他要面臨一個抉擇:以身試法闖入藥廠偷藥,救活妻子的性命,還是看着妻子白白死去?


這樣的兩難例子經常是課堂討論的課題,我們稱之為「道德兩難教學法」。這也反映了道德判斷往往未必是非黑即白,存在一定複雜性的。思考能力仍未成熟的幼童可能會簡單判斷為偷竊一定是錯;青年或許會認為拯救妻子性命更重要;成人則可能會有更複雜的討論。拯救生命和守法哪一樣較重要?這類討論沒有絕對的答案。


判斷錄音外泄事件仍言之尚早

港大錄音泄露一事難以進行道德判斷,也是基於事情的複雜性,而錄音事件與早前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公開會議內容的情况亦有分別。首先,馮敬恩是親身召開記者會講述會議內容,並願意承擔責任。他這樣做是基於校委會主席以保密作借口,拒絕透露否決副校長任命的理據,有違校務委員會委員的行事指引和守則對公開、問責和誠實的要求,才要透過違反保密原則,揭露校委會內部嚴重的不公義。至於泄密錄音,內容同樣涉及公眾利益,但我們仍未知曉泄密者的身分,亦不知道泄密者的動機,他是否為了公眾利益?或有其他原因?現時不得而知。基於這個情况,要判斷錄音外泄事件仍然言之尚早。


無論如何,校委會的泄密聲帶,揭示了校委會否決副校長任命時的討論荒謬絕倫,涉及大專院校的管治問題,涉及重大公眾利益,也不是王先生所言的「貪玩、無聊、博like」的校園偷拍可以相提並論。正如王先生在文章提到我在教育界有多個身分,我作為立法會議員,也曾是教師和校長,當然不能有違專業,對這次泄密事件妄下判斷!


作者是立法會教育界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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