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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球枱上姦女友人 電腦技術員囚4年長青網文章

2015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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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12月01日 06:35
2015年12月01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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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電腦技術員前年年底與女性朋友在蘭桂坊消遣後,帶對方到辦公室並在桌球枱上強姦,早前在高院經審訊後被裁定強姦罪名成立,昨被判監4年。法官判刑時指出,現今社會男女交往必須尊重對方對性的看法,不可罔顧對方感受。


被告因審訊有自殺傾向

被告鄭瀚澄(29歲)日前被陪審團以5比2大比數裁定於2013年12月7日強姦女子X罪成。辯方求情稱,被告在香港土生土長,一直奉公守法,另呈上10封由被告家人及朋友撰寫的求情信,形容被告心地善良,孝順有禮,眾人對被告被定罪均感到詫異和惋惜。


法官判刑時指案件雖不涉及暴力,亦沒有預謀犯案,但被告沒有使用安全套,令事主有可能感染性病或懷孕,以4年半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年初因審訊而有自殺傾向,曾入住精神病院接受治療,已是一種折磨,將刑期減至4年。


案情指X於2013年12月6日以短訊相約被告到蘭桂坊Beijing Club會面,其間事主擁抱和親吻被告。凌晨時分被告帶事主往自己的辦公室,脫去事主衣褲,事主反抗叫「唔好」,但被告不加理會,在桌球枱上強姦X。


【案件編號:HCCC1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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