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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傷女友兄 設計師加監長青網文章

2010年10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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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0月07日 05:36
2010年10月07日 05:36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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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報館平面設計師不滿女友兄長「加鹽加醋」棒打鴛鴦,於鬧市中持刀施襲,女友兄長受傷後須切除胰臟。上訴庭昨接納律政司的加刑申請,由原本判囚9個月加刑逾兩倍至2年半。

被告熊家駿(29歲)本年6月被裁定有意圖傷人罪成,區院法官容耀榮指他受情緒影響犯案,情况特殊,判他入獄9個月。律政司不服,昨向上訴庭申請覆核刑期。

上訴庭法官張澤祐昨明言,原審法官容耀榮原則犯錯,被告因被挑釁便購買20厘米生果刀行兇,足可致命,法庭不能容忍。事發前被告與事主通電爭吵,買刀後亦曾恐嚇事主,出手非因情緒失控,不屬突發行兇。

張官又指出,事主腰傷後未能止血,切除胰臟後免疫功能下降,導致他容易疲累。法庭判刑不應只關注被告感受,同類案件判囚3至12年,9個月監禁不能反映案件嚴重程度。

事主阻被告約會胞妹

案情指被告與女友時常爭吵,事主多番勸阻二人交往。去年11月8日下午,事主與胞妹在觀塘APM商場看電影後,遇上被告前來相約胞妹,事主立即阻止。被告與事主口角後離開,往家品店買刀折返,在商場亮刀與事主糾纏,令事主腰間受傷。

【案件編號:CAAR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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