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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庭:「網絡23條」殺到 泛民務必拉布長青網文章

2015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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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12月07日 06:35
2015年12月07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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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被網民俗稱「網絡23條」的《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將於12月9日二讀,大部分民主派議員已表態將投反對或棄權票,但卻只有4名議員表示他們將參與拉布,以拖延審議。


「網絡23條」本於2012年在立法會審議,因當時有議員拉布,提出1700多項修訂,而要暫時擱置。今天,「網絡23條」重臨,願意拉布的議員,竟只有4個。有不會拉布的議員指,即使拉布也不能拖垮審議,所以傾向不參與拉布;但同時,奇怪的是,那些民主派議員就條例草案中加入「用戶衍生內容」和「公平使用」提出修訂,指雖然通過修正案的機會幾乎零,但仍需提出作紀錄。


拉布沒有用,所以不需參與;提出修正案也沒什麼用,但還是需要象徵式提出?抱歉,我實在不明白箇中邏輯。


定義模糊存灰色地帶 阻礙創作

在民主派議席不過半數,而且可以隨時被剪布的情况下,有時「議會不合作運動」的確會淪為象徵式,沒有實際效果。但議員及政黨的應對確實讓我們看見他們對該議題的着重程度和堅持。「網絡23條」中使用的「公平處理」原則(即豁免戲仿、諷刺、營造滑稽或模仿、評論時事等範圍)定義模糊,存在很多灰色地帶,讓當權者有更多選擇性執法的機會。很多行為如翻唱歌曲、上載動漫同人作品、cosplay等亦沒有被加入到豁免範圍中,網民的權利不受保障之餘,更阻礙了創意和創作。大多數民主派議員也不是生於網絡年代,或許不明白這些豁免範圍、條文細節的重要性,但當大家不斷提倡網絡自由,卻不以「議會不合作運動」嘗試捍衛這些自由,甚至猶豫應投反對還是棄權票時,這確實讓人失望。


網絡世界 應好好保護

香港現行的版權法確是十分過時,絕對有修改的必要,不過將會於12月9日二讀的《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也不見得是與時並進。不單不能保護二次創作人的發表自由,以及縱容選擇性執法,「公平處理」原則中的逐項單點式豁免更是在抹煞新世代的創意。雖然新修訂版權法中也有可取的地方(如「安全港」),但在不民主的政治制度下,「先通過,後檢討」通常只會淪為鏡花水月。網絡世界作為現今文化、創意及政治思潮的醞釀地,是當權者希望打擊的區域,也是我們,包括所有民主派議員,應該好好保護的地方。


拉布不止包括提出修正案,不斷提問和發言、要求點人數,也是拉布的方法。「議會不合作運動」不是空口說白話,而是用行動證明,在被建制派壟斷的議會中,作為少數派的民主派,也會用盡方法阻止不公法案通過。「網絡23條」是不折不扣的不公法案,所以民主派議員應拉布,就每一個修正案發言,不要讓4位拉布議員孤單作戰。


作者是學民思潮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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