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毛孟靜:大陸化擺脫不了的問題長青網文章

2015年12月08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12月08日 06:35
2015年12月08日 06:35
新聞類別
副刊
詳情#

【明報專訊】紀碩鳴於其文〈去「大陸化」還是立「香港化」〉中(刊11月30日《明報》),質疑我為何要在立法會提出「保障香港不受大陸化」的議案,說我「妖魔化大陸、妖魔化中國」,說香港即使無法改變「大陸化」趨勢,仍然可以嚴守本土法治、廉潔、民主自由、國際化等價值。然而觀乎近幾年的事實,紀碩鳴實在是太天真了。


政府背棄民意 不能守護市民利益

紀文首先提到,中國經濟的成就巨大,說香港無法把這些利益拒之門外,說不能「倒洗腳水,把盆內的嬰孩也倒掉」;紀碩鳴更以英國、美國也無法阻擋和中國做生意為例,說明和中國做生意是全球大趨勢,這當然是事實。香港作為國際金融都會,當然不能阻擋和中國做生意,但紀氏卻把「做生意」,和制度、文化、生活混為一談,例如竟說英國加入亞投行,在經貿務實向中國靠攏,也是「大陸化」,則絕對是偷換概念了。


香港和英、美最大的不同,不但在於規模上的差異,更在於主權上的差異,特別是在政權移交達18年,原本在《基本法》所承諾2007/2008年雙普選仍遙遙無期,真普選被假普選方案所取代,特區政府不但常背棄民意,更對中國大陸的官員唯唯諾諾,完全不能守護市民的利益,這就是本質上和英、美政府的差異。


紀文指「即使發達地區的香港,同樣有難以倖免的劣質文化,但這絕非主流與核心」——這就是妖魔化香港,去為中國大陸的問題辯解了。回顧一下香港發展的歷史,由五六十年代的工業化,1970年代的反貪與清潔運動,1980年代的開始富裕追求文明,40年足以發展成為一個文明與健康的社會。然而中國大陸的貪污腐敗,以至國民的種種陋習,不但沒有隨經濟發展而改善,反而變本加厲成為各國都頭痛的問題。以中國如今經濟之強大來說,還能簡單地歸類為普遍仍在發展的「發展中國家」嗎?


單是毒奶粉問題,令全球各國超級市場的奶粉都被清掃一空,德、荷、英、加、澳、美都不約而同要實行不同程度的限奶令,去針對中國移民、學生以至遊客搶光奶粉的問題。關鍵是,中國的規模實在太大,大陸的人口實在太多,因此即使13億人只有1%出問題,都已經有1300萬人口,已接近香港人口的兩倍,令香港感受到無比的震動。


上樑不正下樑歪

又以紀所舉的大陸遊客為例,在中國大陸流行的「零團費」、「極低團費」以至「強迫購物團」,就是劣質文化滲透香港的最好例證。多年來特區政府禁之不絕,甚至最近弄出人命,傳媒更揭露這只是問題的冰山一角。據新聞報道,這種大陸劣質旅遊,更在香港推出「一條龍」的服務,由住在大陸的商人,在香港註冊登記辦旅行社,以訪港雙程證的灰色地帶隨團強迫消費,去一些有聯繫甚至勾結的商店強迫高價購物,結果不斷發生醜聞,其實主謀以至幫兇多和香港無關,以中國大陸的方式來經營,結果卻破壞香港的商譽,大陸網民反來怪香港人「欺負」大陸人。這些問題之所以禁不絕,只因大陸的制度不變、政經腐敗不變、新聞封鎖不變,就有如毒奶粉所造成的遺害,根本無法改變。一次毒奶粉事件,遺禍7年之久,仍未能令中國人民對自己國家廠商所生產的奶粉恢復信心,又怎能反過來怪我們妖魔化了大陸?


又以紀所舉的高鐵為例,不少香港年輕人亦同樣反對高鐵,那麼為何「沒人要聽」呢?因為這就是政治大陸化的遺害。香港特區政府在多方警告必然超支之下,仍強渡關山通過,再在幾年後施以強盜邏輯,恐嚇不追加撥款即「爛尾」。這些「大白象工程」,包括港珠澳大橋等,種種失職與制度腐敗,都是九七前的香港無法想像的事情。上樑不正下樑歪,惟大陸馬首是瞻的政治制度,又如何推行「香港化」,又如何嚴守香港的法治、廉潔、民主自由與國際化呢?


勿被劣幣驅逐良幣

紀先生以為經濟和政治可以隨便切割,像說要叫香港政府在深圳大量買地,在深圳建公屋云云。實際上制度不同、監察不同、文化不同,都說明這種做法是不切實際。例如老人家不敵大陸醫院的「紅包文化」,紛紛回港求醫,又例如大陸對互聯網的封鎖,令年輕人對此卻步等等。所謂「香港化」,絕不止是在招牌換一個名字,而是實施整套香港的制度,交由香港全面的管理,交由香港的新聞自由、言論自由去全面監察,交由香港的司法制度去舉報以至審判。


在香港人連政府都無法民主選出的情况下,「香港化」只是空談。而「大陸化」卻以絕對的數量優勢,以至政治高壓所推行,在今日中國日益強大,香港日益縮窄的情况下,要保有我們目前的一切,就只有阻擋來自大陸的歪風,在制度上更不能被大陸假貨氾濫的劣幣,驅逐香港的良幣。


作者是立法會議員

■稿例

1.論壇版為公開園地,歡迎投稿。讀者來函請電郵至[email protected],傳真﹕2898 3783。


2.本報編輯基於篇幅所限,保留文章刪節權,惟以力求保持文章主要論點及立場為原則﹔如不欲文章被刪節,請註明。


3.來稿請附上作者真實姓名及聯絡方法(可用筆名發表),請勿一稿兩投﹔若不適用,恕不另行通知,除附回郵資者外,本報將不予退稿。


4. 投稿者注意:當文章被刊登後,本報即擁有該文章的本地獨家中文出版權,本報權利並包括轉載被刊登的投稿文章於本地及海外媒體(包括電子媒體,如互聯網站等)。此外,本報有權將該文章的複印許可使用權授予有關的複印授權公司及組織。本報上述權利絕不影響投稿者的版權及其權利利益。

0
0
0
書籤
留言 (0)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