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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近期監管機構連番出手,除收緊分拆審批外,港交所(0388)亦於上月底發出額外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在作出重大出售事項時,須依照私有化標準,在股東特別大會獲得最少75%獨立股東的贊成,及不多於10%獨立股東反對。有分析稱,比起實際作用,更重要的是港交所藉此「擺出姿態」,向市場發出警示。
重大出售事項須依私有化標準
根據港交所的新指引,若上市公司在出售資產時,根據上市規則,資產、盈利、代價、收益或股本比率逾75%,構成「非常重大的出售事項」時,須依照私有化標準,即在股東表決時,獲得最少75%的贊成及不多於10%的反對;同時獨立股東須獲提供合理的現金選擇或其他合理安排,代替獲配發的資產。
券商:堵企業為賣殼 掏空公司資產
信誠證券聯席董事張智威表示,相信上述的額外指引,是為了堵截企業為賣殼,掏空公司資產而設,惟比起實際作用,更重要的是港交所能藉此「擺出姿態」,警示所有市場參與者。另外,張智威認為,新的額外指引,亦能更充分地反映絕大部分股東的意願。
重大出售事項須依私有化標準
根據港交所的新指引,若上市公司在出售資產時,根據上市規則,資產、盈利、代價、收益或股本比率逾75%,構成「非常重大的出售事項」時,須依照私有化標準,即在股東表決時,獲得最少75%的贊成及不多於10%的反對;同時獨立股東須獲提供合理的現金選擇或其他合理安排,代替獲配發的資產。
券商:堵企業為賣殼 掏空公司資產
信誠證券聯席董事張智威表示,相信上述的額外指引,是為了堵截企業為賣殼,掏空公司資產而設,惟比起實際作用,更重要的是港交所能藉此「擺出姿態」,警示所有市場參與者。另外,張智威認為,新的額外指引,亦能更充分地反映絕大部分股東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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