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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立法會流會當天,在毫不起眼的議員質詢官員環節當中,律政司長袁國強提出可以透過在《基本法》附件三,加入中國的入境相關法規,容讓中國入境人員到港執法,實施一地兩檢。然而,此舉儼然打開了「潘多拉的盒子」,我們實在不能掉以輕心。
這個創先河的做法會引發多重危機。如將中國入境法例這些與國防外交無關的法例,插入基本法附件三之中,在香港實施,將來若全國人大要將國安法在港實施,亦可藉詞「有先例可循」,直接將其搬至基本法之中,直接取代23條本地立法。同時,中國人員若可在本地執行內地法律,又是否可以同時執行入境法規以外的中國法律?因此,因為實施一地兩檢而要將中國法律搬至基本法附件三之中,隨時贏了速度輸了制度,得不償失。
6年前的12月,立法會財委會開始審議興建高鐵的撥款,當時民主派議員已就造價、隧道工程難度、一地兩檢落實問題、高鐵速度問題作出質詢和警告。可是當年一眾建制派和政府官員只為落實高鐵撥款,輕視民主派之反建議和警告,乘議會多數之利一一否決民主派提出之修正案。在今天的高鐵討論之時,民間提出的憂慮一一應驗,如果此等問題在6年前已經得以重視,高鐵暫緩興建的話,現時的問題確實不會出現。
前事不忘,後事之師。立法會即將審議被稱作「網絡23條」的《版權條例》修訂,既然網民組織、法律團體對現有法例修訂仍有顧慮,局方應先行撤下,力圖更好的修訂,再交予立法會審議。如局方可以先行撤下草案,「拉布」亦可以避免。然而局方一意孤行的話,就莫怪議員認真審議,將有關草案拖延最少數個會期。同時在此懇請各黨派議員,在草案期間盡力發言,一盡代議士之責任。
作者是中大教務會學生成員、
進步教師同盟成員
這個創先河的做法會引發多重危機。如將中國入境法例這些與國防外交無關的法例,插入基本法附件三之中,在香港實施,將來若全國人大要將國安法在港實施,亦可藉詞「有先例可循」,直接將其搬至基本法之中,直接取代23條本地立法。同時,中國人員若可在本地執行內地法律,又是否可以同時執行入境法規以外的中國法律?因此,因為實施一地兩檢而要將中國法律搬至基本法附件三之中,隨時贏了速度輸了制度,得不償失。
6年前的12月,立法會財委會開始審議興建高鐵的撥款,當時民主派議員已就造價、隧道工程難度、一地兩檢落實問題、高鐵速度問題作出質詢和警告。可是當年一眾建制派和政府官員只為落實高鐵撥款,輕視民主派之反建議和警告,乘議會多數之利一一否決民主派提出之修正案。在今天的高鐵討論之時,民間提出的憂慮一一應驗,如果此等問題在6年前已經得以重視,高鐵暫緩興建的話,現時的問題確實不會出現。
前事不忘,後事之師。立法會即將審議被稱作「網絡23條」的《版權條例》修訂,既然網民組織、法律團體對現有法例修訂仍有顧慮,局方應先行撤下,力圖更好的修訂,再交予立法會審議。如局方可以先行撤下草案,「拉布」亦可以避免。然而局方一意孤行的話,就莫怪議員認真審議,將有關草案拖延最少數個會期。同時在此懇請各黨派議員,在草案期間盡力發言,一盡代議士之責任。
作者是中大教務會學生成員、
進步教師同盟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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