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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備受矚目的內地著名維權律師浦志強被控煽動民族仇恨、尋釁滋事案,今在北京第二中級法院開審。檢方指控浦志強的主要證據,是其發表的共計600餘字的7條微博。
此前,浦志強堅稱無罪,律師亦將進行無罪辯護。而內地不少網民將自己的網絡帳號頭像換成了浦志強,一批示威人士則舉牌「浦志強無罪」以示支持。
開庭前夕,重慶「勞教」受害者彭洪、黃成城等 15人,在網上發布致北京法院的申請書,稱他們曾受到浦志強提供的法律援助,得以洗清冤屈。浦志強失去自由超過19個月,將面臨審判,要求旁聽。事後彭洪等人即受到當局「維穩」,無法前往北京。
15人「被維穩」無法往北京援助
按內地刑法 ,煽動民族仇恨罪可判監3至10年,而尋釁滋事罪一般判監5年以下。浦志強患有糖尿病、心臟病和高血壓,9月曾申請保釋被拒。
自去年5月被刑拘後,檢方曾三次將案卷退回,要求北京警方補充偵查;浦案移交法院後,法院亦曾兩次延期開庭。該案也由涉嫌尋釁滋事、煽動民族仇恨、煽動分裂國家、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四罪,變成目前指控的兩項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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