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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新世界發展(0017)旗下部分公司,因為2003年SARS肆虐,向6家投保嘅保險公司追討生意損失,賠償3億元,但係新世界堅持當年損失應該由2月起計,而唔係3月27日政府正式將SARS刊憲嗰日起計。結果新世界連輸2次,噚日上訴庭又判新世界敗訴,維持3月27日的計算起點。
堅持損失應從2月起計
新世界嘅發言人話唔評論會唔會再上訴落去,亦唔肯透露究竟2月同3月起計會令佢少咗幾多賠償。新世界同法官講2003年2月13日,醫管局已經指示公私立醫院收症後可通報衛生署,所以係合理嘅計算起點。不過,上訴庭就話3月27日香港先強制執行疫症通報,冇理由畀新世界早成個月追討。
另外,上訴庭亦都拒絕新世界嘅要求,維持保險公司只需賠償180日嘅營運賠償,毋須伸延。
【案件編號:CACV9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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