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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朋友圈批「一國兩制」 副公安局長妄議中央受罰長青網文章

201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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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12月19日 06:35
2015年12月19日 06:35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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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據中紀委喉舌披露,華東某市公安局副局長因在微信朋友圈內擅自轉發關於「一國兩制」的文章並自發評論,被指違反了新頒布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有關「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的政治紀律,受到處分。


市公安副局長 分享文章惹禍

《中國紀檢監察報》在宣傳新修訂的「紀律處分條例」的專欄中披露,東部某市公安局副局長吳×,中共黨員,周六在家午休時無聊,便打開微信瀏覽朋友圈,看到一篇關於「一國兩制」的文章,一時覺得「甚好」,於是便在朋友圈中分享和評論。


報道引述山東省紀委案件審理室幹部王靜指出,吳×罔顧「一國兩制」政策出台的背景與實際,發表評論大肆抨擊、公然否定的「妄言妄語」,被廣泛轉發,造成了惡劣影響,破壞了「黨的集中統一」。而其社會關係廣、朋友雜,微信朋友圈並非僅有家人和少數經常交往的好友,不屬於私人空間,而是具有相當的公開性質。


被指「關係廣朋友雜」 影響惡劣

報道並未說明吳×轉載的文章和評論內容為何,也未提及吳×最終受到何種處罰。


根據中共10月新頒布的「紀律處分條例」中第46條,透過信息網絡、廣播、電視、報刊、書籍、講座、論壇、報告會、座談會等方式,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開除黨籍。這些行為包括公開發表違背四項基本原則,違背、歪曲黨的改革開放決策,或其他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文章、演說、宣言、聲明等的;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的;醜化黨和國家形象,或詆譭、誣衊黨和國家領導人,或者歪曲黨史、軍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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