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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本報記者報的4天香港團,實際行程得兩天,仍然有兩名導遊帶團。首日觀光行程主要是一名李姓導遊帶領,至傍晚出現另一名女導遊余小姐,她坦言團友購物每1萬元,她便可掙100元,「導遊掙誰的錢?旅客的錢。」
團友每買萬元掙百元
余小姐出現後,深圳的領隊在回酒店途中,在旅遊巴上收起團員的「港澳通行證」,余小姐亦開始鼓勵團友購物。她坦言,「你們的團費,完全是蓋頭蓋不了腳,蓋腳蓋不了身,是商家提供贊助,需購買商品才可彌補。」她透露,團隊購物逾1萬元,導遊會得1個積分,即可獲得100元,一旦超過3萬元,不僅會得到贊助商家的3個積分,還將獲旅行社額外1積分獎勵。
旅行團第二日全是購物,先後到了6家商店,逗留時間由20分鐘至兩個多小時不等,團員即使提早走出商店,亦無法找到旅巴,結果在珠寶店逗留20分鐘後,門外便站立了多個團的近百名遊客,余小姐兩次到店外勸喻團員返回店內。
珠寶店購物不足,余小姐上車後不斷游說﹕「來香港就是來花錢的」、「錢是流動式的,不懂花錢的(人),就不知道如何掙錢」、「多多少少花一點」、「咱們都是中國人,為特區政府做貢獻」。她還說出﹕「為國爭光,把錢掏光。」她又提及阿珍(罵遊客的惡導遊李巧珍)現在失業,挺可憐。
派手機號碼備投訴
午後,余小姐指因購物不足,要加插到另一個鐘表店。但最後全團29人兩天只消費了1萬多元,最貴僅買了一隻1600港元的天梭表。面對多數團員沒購物,余導遊雖偶爾面有不悅,但未責備,還主動提供手機號碼,以備遊客投訴。對來自四川的遊客黃平瀏還算滿意導遊表現,「至少比部分內地導遊素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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