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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力維護院校自主學術自由長青網文章

2016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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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1月03日 12:00
2016年01月03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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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政府表示,一直致力落實《基本法》,維護院校自主和學術自由。對於大學校務委員會/校董會主席和成員的委任事宜,政府一如既往恪守「用人唯才」的原則。

 

政府回應傳媒查詢大學校務委員會/校董會主席及成員的委任事宜時指,八所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院校均為獨立自主的法定機構。院校有各自的條例和規程,載述其成立宗旨、職能和管治架構。法例訂明院校所享的權力和自由,以履行其成立宗旨和職能。

 

就委任事宜,政府會考慮候選人的才能、專長、經驗、誠信和服務社會的熱誠等,以及大學的運作和專上教育發展需要,以委任合適人選。

 

政府又指,根據八所教資會資助院校的條例,行政長官是院校的校監或監督。條例也訂明校監/監督的權力和職務。這個法定制度一直行之有效,不存在干預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的問題,呼籲各界尊重法例。

 

政府重申,尊重每個人表達意見的權利,但意見須基於事實,大家亦應守法和尊重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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