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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地有機制 涂謹申:內地拘港人須盡快通報長青網文章

2016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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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1月04日 06:35
2016年01月04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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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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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署理保安局長李家超昨日提及中港兩地有機制,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說,該協議規定,內地執法部門如拘捕港人須盡快通報,協議範圍包括國安及邊檢等較政治敏感的機構;除非被捕者要求不要通報,則基於私隱問題,會隱去可知其身分的資訊,但仍會通報有港人被捕。同時,若港方懷疑有港人在內地被捕,例如警方接獲報案,而有理由懷疑失蹤者曾在某地現身,亦可向內地執法部門查詢,對方有責任回覆。


但涂強調「不會無事無幹查你返大陸去了哪裏」,該機制不包括查探一般港人行蹤,只會在有合理懷疑時啟動。


港府有懷疑 可要求內地助營救

不過,若非官方拘捕,即不是由執法部門人員「接走」李波,則內地官方可否認已拘捕他。涂謹申舉例,非官方人員到香港見李波「曉以大義」,令其「自願」偷渡。他說難估計李波以何種方法被帶到內地,可能性甚多,但只要特區政府願意追問官方答案,即使內地當局聲稱沒有拘捕,甚至沒有李波的入境紀錄,本港仍可以懷疑李波身在內地為由,要求內地協助營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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