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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銅鑼灣書店5名股東和主管接連失蹤案,事態持續發展和發酵。一些現象情况放在情理法層面檢視,存在不少困惑,即是說5人的失蹤,按目前所知情况絕不正常。特首梁振英表示他與特區政府高度關注此事,並表明他與特區政府不接受內地執法人員在港執法的立場;鑑於這宗案件性質涉及「一國兩制」安排與《基本法》規定,梁振英與特區政府表態之外,更應該積極介入處理。若案件妥善解決,除了5名失蹤者與其家人的困擾得以解除,對於確立「一國兩制」不走樣和貫徹落實《基本法》,可能是一次絕佳機會。期望梁振英和特區政府努力。
失蹤案乖離情理法
李波信件未釋疑團
這宗失蹤案,始於去年10月中旬。最初是銅鑼灣書店4名股東和主管先後在泰國和懷疑在內地失蹤,由於案發地點不明,其中3人的家人在11月上旬先後在港向警方報案,警方列作失蹤人士案件處理。但是,由於難以確定失蹤前最後地點和家人取態低調,外界所知情况不多,因而未引起關注。最後失蹤的書店主管李波,失蹤前證實在柴灣的書店倉庫,他的家人除了報案,並向傳媒披露了李波一些情况,例如回鄉證仍然放在書店的抽屜等。李波的「離奇失蹤」經傳媒報道引起廣泛關注,特首梁振英的表態,使事態在香港特區推到最高層次。
迄今所知情况,這宗集體失蹤案存在的困惑,首先是案件發生超過兩個半月,3名失蹤者家人先後報案,警方受理卻一直無進展,連第5人也失蹤了警方仍然束手無策。其次是李波失蹤後,家人披露他隨身未帶回鄉證,後來傳媒發布李波手寫「平安信」,表示他「採取了自己的方式返回內地,配合有關方面調查」,云云。有內地傳媒認為,這封信使「『越境執法』和『綁架』說都已不攻自破」,可是從同理心檢視這封信卻不合情理,而且還折射出像李波等人的離奇失蹤,若認為一封信就可以證明他們的失蹤不涉及衝擊「一國兩制」和違反《基本法》規定,缺乏說服力。另外,若認為這樣一封信就足以合理化李波等人的不正常失蹤,那是對基本智慧的侮辱。因為不合情理之處,根本難有合理解釋。
不過,銅鑼灣書店股東和主管失蹤案一些迷霧,據內地傳媒的描述得以廓清。首先,內地和本港有機制規定,若港方懷疑有港人在內地被捕,例如警方接獲報案,而有理由懷疑失蹤者曾在某地現身,亦可向內地執法部門查詢,內地有責任回覆。關於這一點,據知警方曾經向內地查詢書店失蹤人士的情况,不過內地不回覆,警方也沒有辦法。日前,有立法會議員曾經當面查詢警務處長盧偉聰有關這宗失蹤案,獲得的也是未獲回覆的無奈。因此,就法定層面,這是內地未按機制通報,乖離了既定程序。
其次,銅鑼灣書店主打銷售內地禁書,據內地傳媒提到的「配合調查」,涉及政治與法律層面。關於政治層面,當年主導制定「一國兩制」國策的鄧小平說過,香港回歸之後,港人在港仍然可以罵共產黨,他說「共產黨是罵不倒」的。熟知香港問題解決歷程的人,都不會忘記這句話,不少人也因為這句話做了人生最重要的抉擇,留港建港。不過,迄今未見官方確認在香港不能再罵共產黨了。
禁書若涉侵權
可在港依法提控
至於法律層面,《基本法》第27條規定「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等;《基本法》是香港特區的小憲法,全國無論是中央、各個省市自治區、官員以至平民百姓,只要在香港,都要遵守。這是依法治國。銅鑼灣書店銷售內地禁書,按照《基本法》的規定理應有出版自由,若認為書籍內容涉及侵犯名譽權或誹謗等,那可以透過法律程序解決,懲罰犯法的人。這就是香港,準確地說,這才是「一國兩制」的香港。
因此,銅鑼灣書店失蹤5人的遭遇和當局的處理,存在不正常和偏離「一國兩制」、不符合《基本法》規定,期望當局盡快匡正,勿讓事態發展下去而更被動並深陷泥淖。去月底,國家主席習近平接見到北京述職的梁振英時,提及要「一國兩制」不走樣、不變形;銅鑼灣書店失蹤案,從港人的角度則令人擔心「一國兩制」走了樣和不符合《基本法》規定,梁振英率同特區政府若妥善解決此事,則在維護「一國兩制」安排和貫徹《基本法》規定,會樹立一個標杆,對往後應對和處理同類事宜,將是一個好先例和好經驗。最重要是:讓港人增加對「一國兩制」的信心,有利於各方面發展和建設。
■歡迎回應[email protected]
失蹤案乖離情理法
李波信件未釋疑團
這宗失蹤案,始於去年10月中旬。最初是銅鑼灣書店4名股東和主管先後在泰國和懷疑在內地失蹤,由於案發地點不明,其中3人的家人在11月上旬先後在港向警方報案,警方列作失蹤人士案件處理。但是,由於難以確定失蹤前最後地點和家人取態低調,外界所知情况不多,因而未引起關注。最後失蹤的書店主管李波,失蹤前證實在柴灣的書店倉庫,他的家人除了報案,並向傳媒披露了李波一些情况,例如回鄉證仍然放在書店的抽屜等。李波的「離奇失蹤」經傳媒報道引起廣泛關注,特首梁振英的表態,使事態在香港特區推到最高層次。
迄今所知情况,這宗集體失蹤案存在的困惑,首先是案件發生超過兩個半月,3名失蹤者家人先後報案,警方受理卻一直無進展,連第5人也失蹤了警方仍然束手無策。其次是李波失蹤後,家人披露他隨身未帶回鄉證,後來傳媒發布李波手寫「平安信」,表示他「採取了自己的方式返回內地,配合有關方面調查」,云云。有內地傳媒認為,這封信使「『越境執法』和『綁架』說都已不攻自破」,可是從同理心檢視這封信卻不合情理,而且還折射出像李波等人的離奇失蹤,若認為一封信就可以證明他們的失蹤不涉及衝擊「一國兩制」和違反《基本法》規定,缺乏說服力。另外,若認為這樣一封信就足以合理化李波等人的不正常失蹤,那是對基本智慧的侮辱。因為不合情理之處,根本難有合理解釋。
不過,銅鑼灣書店股東和主管失蹤案一些迷霧,據內地傳媒的描述得以廓清。首先,內地和本港有機制規定,若港方懷疑有港人在內地被捕,例如警方接獲報案,而有理由懷疑失蹤者曾在某地現身,亦可向內地執法部門查詢,內地有責任回覆。關於這一點,據知警方曾經向內地查詢書店失蹤人士的情况,不過內地不回覆,警方也沒有辦法。日前,有立法會議員曾經當面查詢警務處長盧偉聰有關這宗失蹤案,獲得的也是未獲回覆的無奈。因此,就法定層面,這是內地未按機制通報,乖離了既定程序。
其次,銅鑼灣書店主打銷售內地禁書,據內地傳媒提到的「配合調查」,涉及政治與法律層面。關於政治層面,當年主導制定「一國兩制」國策的鄧小平說過,香港回歸之後,港人在港仍然可以罵共產黨,他說「共產黨是罵不倒」的。熟知香港問題解決歷程的人,都不會忘記這句話,不少人也因為這句話做了人生最重要的抉擇,留港建港。不過,迄今未見官方確認在香港不能再罵共產黨了。
禁書若涉侵權
可在港依法提控
至於法律層面,《基本法》第27條規定「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等;《基本法》是香港特區的小憲法,全國無論是中央、各個省市自治區、官員以至平民百姓,只要在香港,都要遵守。這是依法治國。銅鑼灣書店銷售內地禁書,按照《基本法》的規定理應有出版自由,若認為書籍內容涉及侵犯名譽權或誹謗等,那可以透過法律程序解決,懲罰犯法的人。這就是香港,準確地說,這才是「一國兩制」的香港。
因此,銅鑼灣書店失蹤5人的遭遇和當局的處理,存在不正常和偏離「一國兩制」、不符合《基本法》規定,期望當局盡快匡正,勿讓事態發展下去而更被動並深陷泥淖。去月底,國家主席習近平接見到北京述職的梁振英時,提及要「一國兩制」不走樣、不變形;銅鑼灣書店失蹤案,從港人的角度則令人擔心「一國兩制」走了樣和不符合《基本法》規定,梁振英率同特區政府若妥善解決此事,則在維護「一國兩制」安排和貫徹《基本法》規定,會樹立一個標杆,對往後應對和處理同類事宜,將是一個好先例和好經驗。最重要是:讓港人增加對「一國兩制」的信心,有利於各方面發展和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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