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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宏斌收購不成 轟港制度僵化 稱拖累入主綠城計劃不獲批長青網文章

2016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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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1月06日 06:35
2016年01月06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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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融創中國(1918)主席孫宏斌,過去兩年收購佳兆業(1638)和綠城(3900)失敗,在新一年再次談及兩筆交易,卻突然將炮火對準香港監管機構,質疑規則僵化。有本港證券界人士認為,監管機構原意只為保護小股東,認為做法並無問題。


明報記者 武君、徐寶文

萬科(2202)爭奪戰近期在內地備受熱議,孫宏斌在上海記者會上被問到相關問題時,突然直指香港監管規則「挺癡呆的」,並稱融創在收購綠城時吃虧。「我們和綠城、九倉不是一致行動人,聯交所卻一直不批准,為什麼中交集團就可以?我們的合同都是一樣的。」


他又提起收購佳兆業的合同一早簽訂,亦付清款項,但是要通過股東大會,要有通函,即需要融創最新財務報表,那時是1月,需要截至12月底的數據,需要待至3月才有,最終失敗而回。「後來我說不要佳兆業的報表,聯交所說那對融創小股東不公平,我說我都覺得合適,小股東肯定覺得合適,他說你怎麼知道呢?」


不贊同「一致行動人」定義

孫宏斌表示,自己在香港上市,就得遵守香港的規則,自己不是想詬病規則,一些規則如通函報表很難改,但不是一致行動人士的事,花半年時間也批准不了「是很荒唐的事」。


「一致行動人士」定義近年屢受討論,華融國際(0993)聯席董事李偉傑指,以融創與綠城關係,理應被視為一致行動人士,監管機構決定可以理解。惟他亦承認,目前「一致行動人士」的定義,主要依賴市場上的共識及公平要則,故確實存有灰色地帶。


至於就孫宏斌抱怨聯交所要求先交出交易雙方財務報表,才可召開股東特別大會投票決定收購是制度僵化,李偉傑認為,雖然現行方法能有助小股東投票決定方案之前,能夠獲得足夠的公司資訊,不過若可簡化程序,提高效率,亦未嘗不可。


基金界:制度為保障小股東

有基金界人士則直指孫宏斌的論點「荒謬」,他指規則原意是保護非控股股東,而不是方便公司收購,「否則不如唔好設規例,雙方自己傾掂佢」;他又稱,大股東以「我代表公司」的思維管理上市公司,是「非常危險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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