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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津擴全港 開支料2億變20億長青網文章

201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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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0月12日 05:35
2010年10月12日 05: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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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施政報告明日公布,扶貧是其中一個重點。據了解,跨區工作交通津貼除了預計會由「偏遠4區」擴至全港18區,申請期限亦料將延長超過一年。至於資產限制、申請人入息上限及是否繼續由非政府機構負責審批等細節,將由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於年底交代。港大教授周永新預計,跨區交津擴至全港後,將有40萬工人受惠,政府支出亦將由2億大幅增至20億,隨時變相成為「工資補助」,有違原意,必須有機制保持其公平性。

此外,由於通脹導致學習支出上升,政府亦有意增撥資源,為有經濟困難的中小學生提供資助,支付課外活動及海外交流團等學習支出,措施只涉及非經常性支出,不會影響庫房負擔。

周:原意非長期補貼低收入者

港大社工及社會行政學系講座教授周永新表示,當初交通費支援試驗計劃目的是提供有時限津貼作誘因,鼓勵居於偏遠地區者「走出去」尋找就業機會,「有清潔人工在屯門工作,月入5000元,但申領交通津貼後可到九龍及港島工作,月入介乎6000至7000元,即使1年交通津貼期完結,她亦可憑工作經驗提升競爭力」。他指出,該計劃並非以公帑長期補貼低收入人士的交通費。

當最低工資時薪傾向28元後,交通津貼成了勞工界的談判條件,有團體要求增加交通津貼,建議將服務擴至18區,並放寬申請資格,如入息限制由現時的6500元,調升至逾7000元。周永新指外間視交通津貼為工資補助,但加上「跨區」兩字時,則傾向支援低收入人士,政府需檢討過去成效再從詳計議,他預計新政策擴展至18區後,支出將急增至20億元,與政策原則相違背,甚至干預勞動市場。

遠近跨區均獲600元 或現不公

由於目前跨區工作的定義是﹕跨區、要乘交通工具及步行距離多於10分鐘,若跨區交津擴展至18區,或會出現短距離跨區工作(如北角到銅鑼灣)及長距離跨區(如天水圍至中環)均獲每月最多600元資助的情况。周永新認為,20億可用作補貼公共交通,如受助人可以優惠價錢乘搭交通工具,至於如何避免上述分配不公的情况,他指要先研究新政策再作定論,並建議政府設立相關機制維持公正。

立法會議員李卓人認為此乃「遲來的工資補助」,他指即使最低工資時薪33元,都只是僅僅好過領綜援。他說﹕「政府一直迴避補貼低收入人士,現時擴展跨區交通津貼至18區,雖不是最好方法,但可作為過渡。」至於如何配合公正的審批原則,他指若實報實銷會令行政費大為提高,建議按跨區工作人口的多少粗略劃分為兩個類別,一個津貼較高,一個津貼較低。

另外,他建議兼職人士亦應有申領機會,協助更多低收入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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