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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經據典﹕道不同,不相為謀長青網文章

201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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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0月14日 05:36
2010年10月14日 05:36
新聞類別
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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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出自《論語.衛靈公》。「道」指主張、意見、志向,「謀」是商議、討論、交流的意思。全句意思是志向不同的人,就不能互相交流、共事。

原句亦指君子應有禮,有包容的器度,遇到不同志向的人,就避免爭論。

後人用「不相為謀」時,則略帶「話不投機半句多」的負面意味,如《西遊記.第二十四回》中的用法:「孔子云:『道不同,不相為謀。』我等是太乙玄門,怎麼與那和尚做甚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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