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一直鼓勵私人屋苑成立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大廈,但根據民政事務總署的數字,過去3年共有113宗業主投訴業主立案法團。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及成立顧問小組,為有大廈管理糾紛的業主提供意見,但有業主投訴法團沒按法例提交財務報表及核數報告,他向多個政府部門舉報亦未獲妥善跟進。
指法團無提交核數報告
根據法例,業主立案法團每12個月須擬備財務報表,並由會計師審計及提出報告,違反規定可處罰法團的管委會委員。
居於兆軒苑19年的業主梁成坤表示,去年得悉業主立案法團涉帳目混亂,有20多萬元款項去向不明,他出席去年周年大會要求查核財務報表,但法團沒公布08/09年財務報表及核數報告,今年的周年大會亦只有去年度核數報告草稿。
民政署﹕無權干預 土審處﹕不審刑事
他去信多個政府部門,負責有關業主立案法團事宜的民政事務總署回覆稱,向法團主席了解後,對方指物業管理公司剛上任,需更多時間翻查過往帳目,又指對方承諾加快整理帳目,梁成坤有意見可直接向法團提出,或集齊不少於5%的業主召開業主大會。梁成坤引述有民政專員說,他們並非執法機構,沒有權力干預。
梁成坤一度將事件訴諸土地審裁處,但審裁處判他敗訴,法官稱土審處不審刑事案,若要追究刑事則要先找法律意見。今年9月梁到警署舉報,但有警長稱「睇唔到係刑事」,沒有受理。
法團回應﹕報告已貼當眼處
兆軒苑業主立案法團回應指出,他們分別於去年及今年的業主大會中把核數報告張貼於當眼處,今年大會亦已張貼08年度核數報告,但因資料不全,以致核數師在去年度的核數報告草稿中,有部分款項無法解釋,不過他們已向業主交代。
民政事務總署則指出,接獲投訴後會即時了解,提醒法團須根據條例處理財務報表。發言人指根據經驗,法團經提醒後都會在短期內按規定向業主交代及提交財務報表,如情况持續,便會調查及諮詢律政司意見,以決定是否採取法律行動。
立法會議員余若薇指出,民政署作為條例的主管當局,應由他們執法,但她指民政署多扮演「觀察」角色而不調查及執法。她又指業主雖有權查閱或召開大會,但難以集齊足夠業主召開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