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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17歲少女在男友家中產子後,將男嬰放入環保袋棄於住所附近垃圾箱,清潔工收集垃圾時揭發事件。少女昨承認一項隱瞞嬰兒出生罪,獲准保釋等候索取感化報告始判刑。
無業被告張樂怡(17歲),原被控一項殺嬰罪,昨獲控方修訂控罪後,承認隱瞞嬰兒出生罪。控罪指她於今年4月16日,在荃灣沙嘴道298號創興銀行外,意圖隱瞞嬰兒出生的事實,將嬰兒棄置垃圾箱內,藉以處置其屍體。
被告現准以5000元現金及5000元人事擔保外出,案件下月29日再訊,等候索取感化報告判刑。
未確定嬰兒出世時是否活着
案情指出,被告於去年10月發現懷孕,今年4月16日凌晨2時30分,她在男友的荃灣沙嘴道住所如廁時突然產下男嬰,嬰兒跌入馬桶,被告用剪刀自行剪斷嬰兒臍帶,將嬰兒放入黑色環保袋中。被告其後離開住所,步行至沙嘴道298號創興銀行對出,將藏有嬰兒的環保袋丟入垃圾箱內。
至凌晨5時35分,61歲清潔女工到上址收集垃圾,赫然發現全裸男嬰大驚報案。男嬰急送往仁濟醫院搶救,延至早上6時24分死亡。警員追查後尋獲被告,她警誡下承認涉案。嬰屍事後送抵葵涌殮房驗屍,報告顯示男嬰僅40周歲,惟未能確定其出世時是否活着。法證人員事後通過DNA測試確認被告是男嬰的母親。
【案件編號:TWCC11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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