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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涉與男友扮傷騙保金長青網文章

201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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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0月15日 05:35
2010年10月15日 05: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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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先後於多間傳媒機構任職的女記者,涉與男友串謀在車禍後用假病假紙訛稱意外後近半年未能工作,向保險公司索償逾85萬元,結果以18萬元庭外和解,但代表兩人的律師行索取的訟費過高,引起保險公司懷疑,最終東窗事發。

車禍無傷 請百日病假

先後於雜誌《Jessica》、《忽然一周》及新傳媒任職的女記者蘇寶玲(27歲),以及其當製作人的男友梁輝祥(37歲),分別被控串謀詐騙罪,案件昨在區院開審。控方案情指2005年8月21日,梁輝祥駕私家車載同蘇寶玲,於粉嶺公路與公共小巴發生碰撞,有警員到場了解,但意外中無人受傷,雙方同意私下解決。

索償85萬 以18萬庭外和解

兩被告先後在06及07年透過黃家鏞律師行,向小巴司機及車主申索,蘇指意外後因放病假,由意外至同年年底,未能獲當時僱主《Jessica》發放全薪,她並需於06年初辭職,直至06年7月始獲《忽然一周》聘請,因而索償15.5萬元。梁則指意外後未能繼續自由音樂編曲人工作,經營的製作公司亦要倒閉,索償70.2萬元。

律師費過高惹懷疑

代表小巴司機及車主的保險公司最後分別以6.5萬及11.5萬元跟兩人庭外和解,代表兩人的律師行則要求共逾37萬元訟費,由於保險公司認為兩被告不可能支付這麼昂貴的訟費,懷疑有欺詐成分遂報警。

蘇於08年9月被捕,警誡下承認意外後沒有受傷,只是按律師的指示到醫院作身體檢查,當時院方給了她一天病假,後來她授權中介人謝順明代為處理索償事宜,亦依謝的吩咐,即使沒有不適,亦往律師行指定的黃樹楷醫生處求診,結果獲發140天病假。事實上這段期間她先後在Jessica及一間製作公司任職,均獲發全薪。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DCCC4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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