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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教材﹕平常心面對精神病長青網文章

201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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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0月21日 05:35
2010年10月21日 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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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生活在節奏緊張的繁忙都市,壓力都從四方八面而來。身為學生的你,每年10底至11月初,定必是面對小測的日子了。上了兩個多月的課,跟得上進度嗎?跟同學相處得好嗎?據香港心理衛生會統計,每10人就有1人,在一生中患上精神病、每20人就有1人患有抑鬱、每3人就有1人在一生中會面對精神健康問題。除了身體外,你有否關注自己或身邊人的精神健康?

■資料1﹕對精神病認知

◆1980年代:精神病院投入服務

1982年6月3日,精神病人李志衡在元洲街邨(現元州邨)家中斬死母親與妹妹後,衝到幼稚園襲擊學生,4名幼童被斬死,多名學生受傷,兇徒最後被警員開槍打傷。

及後,有研究小組建議政府成立中央檔案室,保存有暴力傾向的精神病康復者的紀錄,甚至實施有條件限制出院及召回出院病人的制度。當時黃敏恆醫生更建議政府修改心理衛生條例,批准醫生可替市民簽署申請令,將患者送入精神病院治療。他又指部分人不知道法例容許市民把患上精神病的親友送進精神病院,遇上問題時往往不知如何求助,甚至產生恐懼。

◆1990年代:接納傷殘 不接納精神病

1995年,港大公布有關精神分裂症的研究,指精神病人不必然有暴力傾向,而且大部分康復者可以正常工作。

不過,平等機會委員會於1998年初作的《公眾對殘疾人士的態度的基線調查》,發現社會人士一般避免或很少接觸精神病人,僅13%人認為僱主會願意僱用精神病人,主要原因是安全考慮。大部分受訪者認為同事會接納肢體傷殘、感官殘障或長期病患者作為同事,只有41%接納精神病患者,主要原因也是安全問題。只有35%受訪者認為人們願意與精神病患者做朋友,而87%受訪者認為,要消除對殘疾人士的歧視,最有效的方法是加強公民教育。

◆千禧年代:偏見誤解仍在

2000年4月,平等機會委員會做了《學生對殘疾人士的態度》基線研究調查,結果顯示,大部分受訪學生意識到,社會不應歧視精神病康復者,而精神病康復者應享有平等機會及人權。雖然如此,但學生仍然極受社會主流對精神病康復者行為的誤解所影響,認為精神病康復者在特殊學校受教育,較在融合學校來得自然,對他們的學習亦較好,所以應將他們隔離。

另外,受訪學生對於與精神病康復者交往的個人投入程度有猶豫,有受威脅和不可預測的感覺,步步為營,態度較負面。只有三分之一學生曾認識或接觸殘疾人士,而所有受訪者都表示自己對殘疾人士的觀感來自傳媒,包括電視、報紙及雜誌。學生傾向將殘障所帶來的缺損誇大,例如認為殘疾人士有「異於常人的性格」、「比普通人更容易發生意外」及「適合做重複的工作」。不少學生亦以偏概全,將小部分殘疾人士的特性當成一般殘疾人士的定型,例如假設精神病康復者都是變態及有暴力傾向。

——摘自《明報》,〈港人對精神病認知〉,2009.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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