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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恒隆地產主席陳啟宗向關愛基金「潑冷水」的同時,昨日罕有地向本報觀點版(見A33版)投稿,發表題為「企業家的社會責任」文章。陳啟宗直言,企業的社會責任「第一就是賺錢」,因為賺錢後才能持續交稅、創造就業,他認為做好上述事件,企業便是盡了基本的社會責任,「社會也不應該強加於他們其他的要求……若然企業被迫做太多公益事業,就很難在全球競爭中不被淘汰」。
陳啟宗認為,公益事業不是企業的社會責任,而是企業家的社會責任,企業家應用賺回來的錢回饋社會,但社會不應對此要求過高,上市公司將資源投入公益事業時,亦應只做對企業發展有幫助的公益活動,捐獻規模也不能太大。他更把企業做公益與營商環境掛鈎,如徵稅太重「會削弱企業家致富的興致」。
不應留太多錢給後代
繼承家族生意的陳啟宗,亦花了不少筆墨讚揚盡捐身家的內地企業家余彭年,指其行為令人讚賞,在社會上起鼓動作用。「我讀到一個報道,說新富比舊錢來得慷慨……承繼財產的人生於富貴,只懂追求維持奢侈生活,不易想到社會上的弱者。」
陳啟宗的結論,是成功企業家不應留太多錢給後代,因中外都有富不過三代的說法,認為應以此為鑑,他認為若第二代沒有本事,給錢只是害了他們,「我在香港多次告訴人,有四樣東西是不能交給兒子的──槍、毒品、女人和較多的錢。錢的危險,不亞於前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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