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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浸大國際學院副學士被指夜半在巴士上伸手非禮前座女乘客左腋下,他早前受審時傳召家中女傭作供,證明自己「9年沒有上夜街」,終被定罪。高等法院昨日指女乘客於3日後再遇上被告時才報警,存在疑點,推翻定罪。
21歲的任康翹,原被裁定去年5月25日在大老山隧道內的89C巴士上非禮22歲女乘客罪成,被判囚21天,他堅稱女乘客認錯人,審訊時更傳召家中菲傭,菲傭指在被告家工作9年,從未見他上夜街。
3日後遇被告報警 存疑點
高院暫委法官杜麗冰指出,女乘客並非小童,她力指25日被告從後非禮她,但她仍讓被告下車,沒有及時舉報,至3日後在車廂內看到被告,相信他是當晚色狼才告知司機報警,令被告身分存疑,判他上訴得直。
【案件編號:HCMA4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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