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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炭「屏風樓」上訴得直長青網文章

201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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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0月23日 21:35
2010年10月23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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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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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屏風效應(wall effect)近年成為社會的熱門話題,惟這概念至今欠缺清晰定義。爪哇(0251)申請多年的的火炭港鐵站大型住宅發展,獲城市規劃上訴委員會判決得直,同一批地皮、兩款分別可建2268伙及2063伙的規劃申請均直接獲批。上訴得直的理由是屏風樓沒有劃一標準,市場預料此案例將觸發更多類似的上訴。

城規上訴委員會於判辭指出﹕「現時沒有客觀的標準、指引或任何東西,可以協助我們決定何謂屏風效應,亦無一個標準協助我們判斷某一屏風效應,屬難以接受」。

惠康貨倉改建5幢住宅 樓面98萬呎

由於爪哇只擁有車站旁的惠康貨倉,該倉可重建5幢17至42層高住宅,提供1068伙,樓面達97.9萬方呎,餘下的樓面來自毗鄰的港鐵(0066)用地。根據程序,上訴委員會就任何上訴所作的決定是最終決定。爪哇稍後會與地政總署商談換地,補地價後才可重建。

爪哇於2008年7月於城規會覆核申請時,城規會以5個理由決定駁回覆核申請,包括(1) 「綜合發展區(1)」地帶的規劃意向,是為整個地區進行綜合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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