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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為免讓發展商藉興建超乎實際需要的超大型地面停車場以發水賺錢,上周宣布新指引,限制明年4月起入則的新項目,只有地底停車場仍可獲100%總樓面面積豁免,地面停車場獲豁免大減一半至50%。但新措施仍為個別情况作出豁免,例如大部分半山及港鐵上蓋樓盤,由於不同的建築限制,其地面停車場仍照舊可獲100%豁免,等於「奉旨繼續發水」,不受新指引束縛。
根據新發水規限,地盤必須要存在限制,令興建地底停車場在技術上不可行,才可以獲得100%的樓面豁免,而符合「技術上不可行」的有4種情况,分別是﹕
1. 政府附表所列的半山地盤,以減少因挖掘工程影響山坡穩定;
2. 鐵路保護區地盤,因港鐵站及鐵路構築物使地下建設工程受限制;
3. 馬鞍山可能有溶洞的地盤;以及
4. 在主要地下設施之上或受複雜岩土限制的地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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