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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宇海長實認收誠意金長青網文章

201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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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0月23日 21:35
2010年10月23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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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本報周一報道長實的天宇海樓盤上月開售期間,有中原地產經紀涉誤導一名退休中大教授,刷信用卡過數15萬元作為「誠意金」,以獲取樓花單位「摩貨」(指單位落成前轉售圖利)。誠意金安排從何而來終於有答案,中原地產表示,應發展商長實要求收取誠意金,長實亦修訂原來立場,承認有收,但強調是為了令選購有秩序和公平。

已向地產代理監管局正式投訴的中大退休教授陳天祥,向本報提供曾簽字的誠意金表格,上有長實印章,長實上周日回覆時,曾指收取誠意金是地產代理與客戶間的事,與長實無關,但及後中原地產明確表示,收誠意金是按長實要求,本報遂再向長實查詢,長實於周三書面回覆,證實該樓盤有收取誠意金。

長實﹕只收支票本票 認購後才過數

長實就誠意金安排解釋說,長實旗下樓盤收取之誠意金,只以銀行支票或本票支付,並不會兌現向隅者(即選不到合意單位認購人士)之支票或本票,長實不接受以現金或銀行信用卡繳付誠意金。「銷售樓盤收取之誠意金是登記選購的程序安排之一,目的是令選購有序及公平」。長實強調,售樓安排根據地產建設商會的指引,以及政府預售樓花同意書的條文進行,完全符合有關規定。

長實直接向客戶收取的誠意金支票或本票,只在客戶落實認購單位後才過數,為何中原地產代長實收取的誠意金,卻在客戶未選樓前便過數?據本報了解,是因為地產代理監管局的守則規定,代理不可以墊支或貸款給客戶去買樓,當客戶刷信用卡支付誠意金予代理,然後由代理寫本票給發展商,不過數便可能構成墊支或貸款,違反守則,所以必須過數。至於中原的經紀為何對陳天祥再三保證刷信用卡不過數,則有待地監局調查釐清。

中原集團董事(企業風險管理)郭家豪說,中原調查事件,承認該經紀解釋不清楚,但指該經紀否認向教授教導「摩貨」技巧,中原將安排該員工接受付款及銷售程序的培訓。

指「誠意金」名目不清晰 地產代理促改名

至於天宇海為何要求準買家支付15萬誠意金,郭家豪坦言,中原地產應發展商長實的要求收取誠意金,有關表格也由發展商提供取。根據該份誠意金表格,15萬元誠意金既非買樓的訂金、亦非抽籤費,交了誠意金不代表發展商有責任賣或登記人有責任買,也不表示有優先購買權。郭家豪也認為誠意金的名目不清晰,建議發展商將來可用入票申請表或購買認購書等名詞,以便代理及消費者理解。

理大建築及房地產學系教授許智文坦言,「我第一次聽誠意金呢樣嘢,可能個別發展商有呢個情况」。他說,一般買賣樓宇慣常做法是「收票」,方便買家將來落訂,也是行內慣常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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