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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蕭永方吸濃煙致死長青網文章

201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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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0月23日 05:35
2010年10月23日 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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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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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負責檢驗殉職消防隊目蕭永方屍體的法醫黃漢文,昨在庭上表示蕭是吸入濃煙致死,他解剖屍體後發現蕭有輕微外傷,但不足以致命,蕭的舌頭及喉嚨黏膜有灰炭粒子,肺部有明顯充血、水腫及出血,血液中含46%一氧化碳。

黃漢文指火場除了濃煙釋放一氧化碳,對人產生危險外,若空氣高溫,直接吸入都會對肺部有害。他相信蕭永方中了一氧化碳毒,以及熱能對肺造成影響。

他補充,在蕭的尿液樣本中發現小量酒精,但他強調部分食物其實含有酒精成分,如香口膠及漱口水,就算蕭案發前曾經飲酒,但其血液及眼水中均無發現酒精,相信沒有影響其神志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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