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在「十七大」五中全會後,內地先有加息行動,昨天北京市又宣布由12月1日起施行發展商預售款監管措施,成為繼浙江省後全國第二個監管預售款的地區,反映內地調控樓市的決心。若此監管措施在全國鋪展,將極大打擊開發商的資金鏈,遏制囤地、惜售等行為。分析師指出,此舉將抑制地價,而逼令發展商加快推盤。
SOHO中國(410)董事長潘石屹在微博中對此評論稱,此舉對房地產商來說是雪上加霜。華遠地產總裁任志強則表示,這會緊縮開發商資金流,促進推盤、防止囤地捂盤(惜售)等手段。
潘石屹:雪上加霜
瑞信分析師杜勁松指出,預售款監管若嚴格且全面執行,將會提高地產行業准入門檻,導致房地產市場進一步集中。另外,開發商拿地胃口將減少,配合中央政府增加土地供應,地價增幅將放緩。資金周轉速度將成為企業利潤增長的最關鍵因素。而之前瑞信報告也指出,根據測算,預售款監管將使得低速周轉企業的內部利潤率大幅壓縮,從約30%降到10%。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昨日發布消息,12月1日起北京正式施行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即預售資金須全部存入監管專用帳戶,保證專款專用,嚴禁開發商直接收存預售資金。照此規定, 每一個預售項目都須在監管銀行設立對應的專用帳戶,購房人買樓花時應將房款直接存入該帳戶。開發商如需使用預售款,則應根據施工進度編制用款計劃,按照地下結構完成、結構封頂、竣工驗收、完成初始登記等4個環節設置資金使用節點,並合理確定每個節點的用款額度。
為確保監管嚴格執行,北京市還規定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預售資金進入專用帳戶情况進行監督,並可對工程進度實地核查。若工程停工、預售項目存在嚴重質量問題或未按期交付,主管部門可書面通知監管銀行暫停撥付預售資金,並啟動應急措施,協調相關部門監督專用帳戶內資金的使用。
嚴禁發展商收存樓花預售金
若開發商直接收存預售資金、未及時將貸款轉入專用帳戶,或以收取其他款項為名變相逃避預售資金監管,主管部門將責令限期改正,暫停該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北京市所有開發項目的商品房預售,將其違法違規行為予以公示,並記入企業信用信息系統。
北京市並不是全國最先實行預收款監管的城市。黃金周期間,浙江省便率先宣布從11月1日起施行預售款監管措施,且規定若在監管過程中,工程監管單位或監管銀行『玩貓膩』,前者應承擔法律責任,其行為將被記入企業誠信檔案;而後者3年內不得在當地承擔預售資金的監管。
(明報記者顧冷冰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