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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嚴禁港人買房投資長青網文章

201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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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0月26日 05:35
2010年10月26日 05: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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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在內地購房一向是港人的一大投資選擇。自9月29日內地啟動二次調控,各地紛紛發出限購令,港人的購房權利便成為模棱兩可的灰色地帶。昨日廣州市發出具體通知,要求港人在穗購房須提供一年以上工作或學習證明,或將港人在當地的房市投資之路堵死。

買家須有一年在穗工作學習證明

昨日廣州的房產中介和房產律師都收到了一份來自廣州市國土局的通知,名為《關於港澳台以及外地人士購房簽約前應準備的資料》,這份通知將港人和外地人統稱為非廣州居民,並作出統一要求,即在購房前須出具以下資料:房管局查冊證明一份以表明乃首次置業;在廣州工作或學習滿一年的單位蓋章證明;出具證明的單位須出具工商局的工商登記證明,以確保無法造假;另外,已婚人士須提供配偶相關資料以保證以家庭為單位執行限購,在廣州貸款則需公司稅單證明。

對比各地限購令,深圳的調控細則被各方意見認為最為嚴厲且最為有效,然而,對於港人購房權益,深圳只要求「按照相關規定執行」,港人至今仍然可以在深圳買樓(限一套),只要書面聲明樓宇乃自住。廣州措施卻更嚴格,大大增加了港人買樓投資的難度。

一外資銀行負責人透露,目前,廣州政策仍模糊,是否提供上述資料,港人就可以買樓尚未最後定調,政策隨時可能進一步收緊。他說傳聞廣州某高官將赴京就任部長,為求政績力壓樓市。

分析員指出,深圳的限購關於港人部分模糊其辭,可見機行事。一旦緊隨廣州步調,整個珠三角的樓市將面臨重大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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