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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婦帶走親兒獲撤控長青網文章

201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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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0月28日 21:36
2010年10月28日 21:36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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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離婚少婦原被指偕同現任男友和數名大漢上門毆打前夫,並強行帶走由前夫負責管養的4歲兒子,兩人早前同被控拐帶兒童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控方索取法律意見後,決定撤銷兩人的拐帶兒童控罪及少婦的襲擊罪,男友則繼續被控襲擊罪。

官囑勿作意氣之爭

控方表示,被告黃雯雯(27歲)的前夫雖然有男童的撫養權,而黃雯雯只有探視權,但考慮到黃與另一被告、即其男友韋志華(35歲)與男童關係親密,故決定撤銷控罪。裁判官叮囑黃雯雯,與前夫問題既已進入法律程序(包括家事法庭),不應再作私人意氣之爭。

韋志華被控今年8月5日在黃大仙某單位與其他不知名人士襲擊任天成,他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1月11日審理,他准以1萬元保釋外出。

【案件編號:KTCC5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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