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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畜案舉證難 3年45人罪成長青網文章

201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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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0月28日 05:36
2010年10月28日 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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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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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近年屢次揭發虐畜事件,食物及衛生局長周一嶽接受立法會書面質詢時指出,2007至09年間,共接獲534宗虐待動物投訴舉報,成功檢控45人,佔整體534宗投訴中8.4%。周一嶽指出,近年虐畜投訴有下降趨勢,不少案件舉證困難,但政府有決心把兇徒繩之於法。

食物及衛生局昨回覆立法會指出,2007年和2008年政府分別接獲190及187宗懷疑虐待動物投訴舉報,至2009年下跌至及157宗,有下降趨勢。局方在2007及2008年,各成功檢控18人,2009檢控9人。

食物及衛生局長周一嶽表示,由於殘酷對待動物案件大多涉及流浪貓狗,執法人員蒐證和舉證遇到較大困難,但會盡最大努力把虐畜者繩之於法。

周一嶽:法例具足夠阻嚇力

周一嶽指出,今年4月一名狗隻繁殖場主人因疏忽照顧43隻狗被檢控,判罰款7000元及監禁兩星期,認為法例已具足夠阻嚇力。他又說,政府年初已收緊動物售賣商牌照附加條件,規定寵物店只可售賣從認可來源取得的狗。

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殘酷對待動物方法包括殘酷地打、踢、惡待、折磨、激怒或驚嚇等。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指出,18隻老虎狗在繁殖場長年被迫配種,失去功能後困在籠中,日前因生病而要人道毁滅,他認為需要檢討保護動物法例,設動物醫療券計劃,加強動物醫療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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