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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火查兩年 官促消防道歉長青網文章

201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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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0月29日 21:35
2010年10月29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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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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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008年旺角嘉禾大廈五級火造成兩名消防員殉職及兩名市民身亡,消防處調查小組花兩年始完成報告,昨遭死因裁判官斥責進度緩慢,促小組向死者家屬道歉。調查結果又揭示,起火閣樓夜總會火警偵察系統失效延誤通報、大批裝飾物助燃、窗戶密封及防煙門曾改建,加上大廈天台僭建物的簷篷阻擋散煙,最終賠上4條人命。

早前有指殉職消防隊目蕭永方曾在大廈天台用住客手機報警要求支援,昨日庭上首次讀出蕭與接線者的通話內容,其間蕭匯報「好緊急」,最後一句是:「無氣呀!」坐在家屬席的蕭妻邊聽邊落淚。

消防處調查小組於08年8月奪命火發生後隨即展開調查,至今年7月始完成報告呈交警方,小組成員、副消防總長何乃海昨解釋是分析大批證人口供需時。裁判官聞言怒斥,證人口供於案發後兩個月內已完成,消防報告亦非專家調查報告,「點解兩年後才交報告,有乜難處?」當何乃海對官表示歉意,裁判官即更正他:「你應向死者家屬致歉才對。」

火警偵察系統欠保養

調查報告顯示,起火閣樓的新華卡拉OK夜總會,08年6月未有向承辦商繳付火警偵察系統裝置費用而被截線,消防處隨即巡察閣樓,同月23日發出警告信,通知夜場6個消防設備逾時維修保養,惟夜場未有改善。

圖則不符 消防報食環後無跟進

消防處7月14日再到訪,發現夜場間隔與16年前批出的建築圖則不符,處方通報負責發牌的食環署後便無跟進。及後消防處於7月29日接獲通知,指夜場將於8月14日重駁偵察系統,未料火警於8月10日發生。何乃海認為系統失效導致火警延誤15分鐘通報,消防未能趁小火到場處理。

大批易燃物 僭建簷阻散煙

夜場內有大批易燃的聚安脂乳膠裝飾物,火場溫度可高達800℃,釋放大量濃煙、熱氣及一氧化碳。夜場用木板及磚將所有窗戶密封,加上前門防煙門被拆,改建成的金屬玻璃框門當時亦無關上,僅有防冷氣外泄的透明塑膠條遮掩門口。

濃煙從正門湧出沿前梯向上攻,至6樓時連後門防煙門亦開啟,濃煙迅即分兩路向上湧。濃煙冒至天台,僭建物簷篷卻阻擋散煙,兩名女住客及時找到位置呼吸空氣,蕭永方及陳兆龍則吸入濃煙身亡。

此外,調查報告同時揭示消防處運作問題,包括16年來曾否抽樣調查過起火夜場核對圖則,以及他們於2000年發現天台有僭建物後通報屋宇署,往後十年有否再巡查?裁判官促消防處今日呈交資料解釋。

【案件編號:CCDI870-873/08】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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