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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拒讓10歲兒子上學至今近兩年的「非常父母」,年初被裁定違反入學令罪成,判囚3個月,二人獲准保釋,昨向高院上訴,法官押後宣判。兩人坦言兒子至今沒有上學,繼續由他們在家教學,又指雖對上訴信心十足,但仍作了最壞打算準備入獄。
年初判囚3月
兩名上訴人潘志輝(50歲)及梁淑芳(52歲)昨由法援代表上訴,潘氏代表及律政司均同意,原審裁判官錯誤理解入學令性質,事實上該入學令是要求男童入讀香港教育學院賽馬會小學,但裁判官則以要求男童返回香港學制作為定罪基礎,然而律政司認為潘氏夫婦無論如何亦違反了入學令。
控罪指二人於2009年2月20日至5月期間,身為男童X的家長,沒遵守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於08年10月3日發出的入學令。二人曾表示,因不滿X原本就讀的香港教育學院賽馬會小學犯下行政失當、選書錯誤等「9宗罪」,故禁止他上課。
代表潘氏夫婦的大律師昨稱,教育局明知二人不希望兒子入讀該校,但又沒有切實提供其他學校選擇,最終導致夫婦違反入學令,未有將兒子送入該校就讀。
大律師續稱,原審時證供顯示兩人並非不希望兒子入學,只是認為該校行政混亂,怕兒子學壞;事實上,校方亦承認選錯教科書,二人非在完全沒有合理辯解下違反入學令。
【案件編號:HCMA1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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