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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關﹕iPad徵千元稅不改長青網文章

201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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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0月30日 05:35
2010年10月30日 05:35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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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深圳海關向攜帶iPad入境人士徵收千元關稅,事件引發海關違反世貿組織(WTO)規定的質疑。深圳羅湖海關負責人稱,因為攜帶iPad和iPhone4入境的遊客太多,故會有針對性地檢查。而被查獲的iPad需要繳稅,是根據海關總署的規定執行。

稅基定價5000元被指太高

《第一財經日報》報道,根據海關總署文件,iPad被歸類為20種不予免稅商品中的「微型電腦」,完稅價格為每件5000元(人民幣,下同),稅率為20%。但有報道稱,在香港購買的iPad才3000多元,但在確定稅基時定為5000元,而且現在很多電腦產品的價格不到5000元,如果都計為5000元不公平。

商務部發函諮詢海關總署

對外經貿大學中國WTO研究院副院長屠新泉表示,海關總署的規定可能違反WTO貨物貿易項下的海關估價協議,該協議稱,如果(消費者)向海關納稅,應以正常交易價格繳納稅款。如果在香港以3000元購買iPad,那麽應該以3000元作為稅基。消息指商務部已收到關於電腦類產品進口關稅待遇的諮詢,並向海關總署發出諮詢函,商請提供答覆。

不過深圳海關負責人稱,目前被查獲的iPad需要繳納稅款1000元,是根據海關總署的有關規定執行,這些規定也是經國務院有關部門認可的。「至於商務部向海關總署發出關於計算機(電腦)類產品進口關稅待遇的諮詢函,並不能改變目前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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