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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牌保資助 「精英甲」每月獲2.5萬長青網文章

201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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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0月30日 05:35
2010年10月30日 05: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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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縱觀案情本案被告陳少文和陳潤韜都是為了獎牌而參與貪污,究竟獎牌對運動組織有多重要?根據香港體育學院資料,香港運動員的資助主要來自康文署和民政事務局,前者的「體育資助計劃」撥款予各體育總會,以資助代表隊訓練和出外比賽;後者透過香港體育學院「精英訓練資助」撥款,申請者須達體院列出的條件方可獲取資助,並以成績衡量資助金額,故能否成為「精英運動員」,關係到運動員收入的多少。

即使運動員參與的並非體院旗下的精英項目,但只要是奧運或亞運項目,並在奧運、亞運、世界或亞洲錦標賽取得體院列出的評核準則成績,便可透過所屬總會申請「個別精英運動員資助計劃」。成績優劣是收入多寡的關鍵,如在評審年度取得兩大運動會或世界盃總決賽的獎牌,或於奧運或世界盃總決賽取得前列名次,全職運動員可獲最高資格「精英甲」每月2.5萬元資助。

失手無牌 下年度資助將暴跌

以陳潤韜為例,他奪得亞運金牌後能獲2.5萬元資助;一般規定,評審每兩年一次,若「精英甲」的健兒大賽失手未獲獎牌,下年度的資助便會暴跌,若跌至「精英乙」級別,每月只有1.4萬元資助;最低可跌至每月5525元,故一面獎牌可說是運動員收入的保證。

康文署撥款難相比

未符體院評審準則,便要靠康文署每年給予各體育總會的撥款。款項主要資助代表隊訓練、出外參賽、項目推廣和工作人員出席國際會議,金額難與民政事務局給予體院的「精英訓練資助」相比;如健美總會於06至07年度獲資助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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