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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選續禁電子傳媒宣傳長青網文章

2010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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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0月31日 05:35
2010年10月31日 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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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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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本港目前是禁止立法會候選人利用電子媒體做競選廣告,昨日有部分議員形容做法「落後」、「極保守」,要求政府「解禁」。不過,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林瑞麟表明,現階段不應開放電子傳媒作為競選廣告,避免令資源少的候選人不公平。

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批評,政府禁止利用電子媒體宣傳,做法極保守及落後。但林瑞麟表明,現階段不應開放電子傳媒做競選廣告,因為對獨立候選人及欠缺資源的小黨派不利,令他們佔下風,此舉只會令有資源的大黨有優勢。他表示,為免令本港的競選經費不斷提高,因此2012年選舉不會開放電子廣告,但會鼓勵候選人利用互聯網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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